石鳖谷
在今陕西长安县南。宋敏求《长安志》卷11万年县:“石鳖谷在县西南五十里。”《方舆纪要》卷53长安县:石鳖谷“谷口有大石如鳖,因名。吕大防曰,隋筑都城,南直南山石鳖谷,是也。今咸宁、长安以此分界。或谓之太乙谷”。
在今陕西长安县南。宋敏求《长安志》卷11万年县:“石鳖谷在县西南五十里。”《方舆纪要》卷53长安县:石鳖谷“谷口有大石如鳖,因名。吕大防曰,隋筑都城,南直南山石鳖谷,是也。今咸宁、长安以此分界。或谓之太乙谷”。
【生卒】:约1746—约1790【介绍】:清江苏无锡人,字立方,号笠舫。乾隆五十二年进士。自知无吏才,请就教职,官苏州府教授,不满三年即去世。博览群书,词笔婉丽,骈体文尤古艳。少游贵池,撰《昭明太子庙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关于公布法律、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事宜,其下设文书、印铸两局及人事室,各局设局长
十九世纪中期反对清朝封建统治和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全国规模的农民战争。1851年1月11日(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十日),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领导农民、烧炭工人、矿工及部分会党、无业游民等约二万人举行武装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乾隆(1736—1795)以前称“红本房”。设于宫内。掌进本、批本事务。每日进本,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本章发下后,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再交满票签处。
芦(卢)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1897.5.27)督办铁路总公司事务大臣盛宣怀与比利时银团代表在武昌签订。凡十七款。主要内容:(1)借款四百五十万镑,九扣实付,年息四厘;前十年不还本,自三十四年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见项羽。
官署名。辽代置南护卫府,掌南院护卫之事;置北护卫府,掌北院护卫之事。各置护卫大师、太保、司徒,各置总领左右护卫司,总领左右护卫等官。以上各官,均为北面御帐官。御帐各官,出于贵戚者为侍卫。见《辽史·百官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九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源见“卧治”。称颂地方官吏政事清简,无为而治。宋苏辙《寄题密州新作》诗:“谢安未厌频携妓,汲黯犹须卧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