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沙镇
在今福建连江县东北海滨蛤沙。《清 一统志·福州府一》: 蛤沙镇 “在连江县东北五十里。崖石峭立如壁。明洪武十六年,置河泊所于此。二十年筑城。今废”。
古镇名。在今福建省连江县东北部。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河泊所并筑城于此。
在今福建连江县东北海滨蛤沙。《清 一统志·福州府一》: 蛤沙镇 “在连江县东北五十里。崖石峭立如壁。明洪武十六年,置河泊所于此。二十年筑城。今废”。
古镇名。在今福建省连江县东北部。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河泊所并筑城于此。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罗苴子”(1416页)。
见“垂衣”。
官名,秦置,为近侍小臣的泛称。《史记·秦始皇本纪》:“二世曰:‘善’。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注:“《索隐》:少,小也。近,近侍之臣。三郎谓中郎、外郎、散郎。”
书名。清林则徐辑。一卷。林氏谪戍伊犁期间,正值沙俄侵略吉尔吉斯,并推进到伊犁河畔,深感其侵略的严重性,故特简述其国概况成此编。首述俄罗斯建国始末、地理风俗,次分叙东俄罗斯、西俄罗斯、大俄罗斯、小俄罗斯
见“智华嘉措”(224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
①(?—601) 隋代东突厥贵族。阿史那氏。鞅素特勤子。隋开皇七年(587),阿波可汗大逻便为叶护可汗所擒,族人拥其为汗。九年,隋朝灭陈朝后,曾与大义公主(即北周千金公主)合谋,图反隋,未果。仁寿元年
《后汉书.列女传.鲍宣妻》:“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
244—301西晋蜀郡郫县(今属四川)人,字惠兴。初仕州郡。为中正时,引致西州名士陈寿等多人。益州刺史王濬辟为别驾。濬谋伐吴,受遣诣京与张华、羊祜筹量,诏参濬军事。吴平,封关内侯。转荥阳令。除廷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