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堡
在今甘肃永登县南苦水乡北。《方舆纪要》 卷63庄浪卫: 野狐堡 “在卫东南”。为戍守要地。
在今甘肃永登县南苦水乡北。《方舆纪要》 卷63庄浪卫: 野狐堡 “在卫东南”。为戍守要地。
南朝梁大同中置,属南梁北巴州。治所在今四川南部县西北。辖境相当今四川南部县西北地。西魏改为金迁郡。南朝梁置,治今四川省南部县西北。西魏时改金迁郡。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清浙江钱塘人,字治徵,号南屏山樵。善画人物、山水、花卉、虫鱼、鸟兽,应手飞动。复创新制,以缣绢作纸,名为“画”,极工巧,人争仿之。
读音:Fàn【音】又音漏(Lòu)(17,80)。【源】见《集韵》(7,15,21,81)。【望】淮南(17,418)。【布】台湾台北、高雄等地均有此姓(64,68,261)。极罕见姓氏。《玉篇》 收
源见“箪瓢陋巷”。形容读书人生活贫苦。唐骆宾王《上兖州崔长史启》:“直以容膝一丘,曲阜之瓢遽切;枕肱五亩,成都之壁已穷。”
八卷。清杭世骏撰。生平籍里见《道古堂全集》条。是书系诗集。其内容:卷一,辑《酬丁处士饯送江口》、《富春渚用谢康乐韵》等七十三首,附诗七首;卷二、辑《漫与四首》、《胡秀才惠黄独》等三十三首,附诗十三首;
书名。南宋王应麟撰。四卷。内容偏重考订汉代职官、礼乐、刑法、名物等方面的制度,作者因《汉书》、《续汉书》诸志所叙典制仅举其大略,而汉儒传注经书时多能以当时制度为证,故采集诸家经注和《说文》等书有关内容
【介绍】:清陕西临潼人,居扬州,字喆士,号渔川。贡生。官候补员外郎。有《室间集》。
元置。即今湖北嘉鱼县北簰洲镇。明废。元置,即今湖北省嘉鱼县东北牌洲。明时改阁牌驿。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左右武候府为左右候卫,唐沿置,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为左右金吾卫。有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