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品内不分阶。 唐初复旧, 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 下阶。 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1)唐节度使、采访使、观察使之属,置一人,掌分使出入,或掌表笺书翰。(2)即宋观察支使。
1372—1432明吉安永丰人,字子启,号西墅。永乐进士。授翰林修撰,与进士二十八人同入文渊阁进学。明代选庶吉士之制自此始。后以副总裁预修《永乐大典》、《天下郡邑志》,进侍读学士。仁宗即位,授春坊大学
即“羌娜”(1140页)。
又称推结。宋代司法审讯程序之一。即推勘结绝或审理结案。宋制,遇天时变异,皇帝即令各路提点刑狱,催促各州将拖延不决的刑狱及时审理结案。
1298—1362元宣城(今安徽宣州)人,字泰甫,号玩斋。集贤直学士贡奎之子。国子生。至正四年(1344),任绍兴路总管府推官,有政绩。累官监察御史。十二年,任吏部侍郎。时京师缺粮,往浙右籴粮百万石,
汉代匈奴骑兵。汉朝将归附的匈奴人编为骑队,称“胡骑”,驻宣曲(今西安市西南)者,称“宣曲胡骑”,与长水胡骑皆受※长水校尉统领。常受遣出征,神爵元年(前61),曾随赵充国击西羌。
自报奋勇请战杀敌。语出《汉书·终军传》:“南越与汉和亲,乃遣军使南越,说其王,欲令入朝,比内诸侯。军自请:‘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魏徵《述怀》:“请缨系南粤,凭轼下东藩。”亦作“请长缨”
《易传》篇名。十翼之一。内容用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经卦以象事物,含有分析事物性质之意。把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刚健等性质看成阳性势力(乾、天、君、父、夫等)的体现,把静止、安定和柔顺等性质看成
在今江西广丰县城南。《舆地纪胜》卷21信州:永丰溪“在永丰县。与上饶江合流”。《清一统志·广信府一》:永丰溪“在广丰县城南。 一名乾封溪, 自福建浦城县之盘亭来,抵双门山,合永平溪,经县东四十五里为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