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判事
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执所见,分别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中书令审覆后,交门下省驳正,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
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执所见,分别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中书令审覆后,交门下省驳正,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
同“凤毛”。皇,通“凰”。唐元稹《寄赠薛涛》诗:“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皇毛。”
三十九卷。明张邦奇(1484-1544)撰。邦奇,字常甫,号甬川,别号兀涯。鄞县(浙江宁波)人。十五岁作《易解》及《释国语》。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邦奇性孝友,其母年已九十余岁
【介绍】:见蒋防。
北宋西南溪峒蛮首领之一。宋初为五溪诸州统军。淳化二年(991),任羁縻富州(今湖北来凤、咸丰一带)刺史。至道二年(996)太宗祀南郊,上言愿尽忠悃,障护辰州五邑。天禧二年(1018),率所部朝宋,贡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又称折子、奏帖、折奏。文书名。上行文。清代高级官员向皇帝陈奏公私事务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书。始行于康熙二十年(1681)以后(一说始于顺治年间),盛行于康熙五十年以后,雍正后为内外官员所普遍使用。乾隆十
即“祝阿”。
土司名。明置。在今四川平武县木座乡。长官使王氏,原籍江南扬州府兴化县(今江苏兴化市)。始祖王行险宋宁宗时授龙州判官,传三代后,改守御千户。元至正间授宣慰副使。明洪武七年(1374)改长官司,王思恭任长
即孳牧马。明马政中养马形式之一。永乐十三年(1415)由户马改行此法。被编佥养马之人户,需按规定额数上缴马驹,战时不须从征。此法除行于两畿鲁豫之民户外,亦实行于卫所之军户。弘治六年(1493)定两京太
我国东乡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主要分布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和临夏县等地。使用人数约有30万。内部差别不大。东乡语元音系统简单,元音没有长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