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饭银处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储各省报解饭银及户工两部拨给饭银。各级官员及书吏的饭银各有定额,官员按月支给,书吏按季支给,各司多少不等。各役工食及杂项开支也都由本处核发。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满、汉司员各一人管理,一年期满更换。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储各省报解饭银及户工两部拨给饭银。各级官员及书吏的饭银各有定额,官员按月支给,书吏按季支给,各司多少不等。各役工食及杂项开支也都由本处核发。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满、汉司员各一人管理,一年期满更换。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第三子。萧统早卒,萧詧不得嗣立,常怀不平,乃蓄聚货财,交通宾客,招募轻侠,以图大事。梁灭后,魏帝立詧为梁王,以为魏附庸,警于其国内自称皇帝。詧有文采,多著述,尤精于佛典。《周书》、《
隋大业六年 (610) 置,为珠崖郡治。治所在今海南省琼山市东南三十里。《新唐书·地理志》舍城县: “以舍城水名。” 唐武德四年 (621) 为崖州治。天宝元年 (742) 为珠崖郡治,乾元元年 (7
南朝梁将军之官阶。天监七年(508)二月,梁增置一百二十五号将军,分为十品、二十四班。其不登十品应须军号者,自牙门将军以下至裨将军,又有十四号,别为八班。
【生卒】:709-757蒲州河东(今山西永济)人。进士。安史乱时,官真源令,率兵保雍丘,以拒禄山。至德二年移镇睢阳,与太守许远共同抗击叛军,坚守长达十月。因援绝粮尽,城陷被杀。(187下/4899,参
即今江苏句容市茅山。《梁书·陶弘景传》:南朝齐永明十年(492)上表辞禄,“于是止于句容之句曲山”,即此。
【生卒】:1351—1424【介绍】:明江西吉水人,字伯颖。洪武十七年举人。永乐中官翰林检讨。预修《永乐大典》,为副总裁。升修撰,署南京翰林院事。有《澹斋集》。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十六人。为鼓手及乐工之长。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
四卷。清周庆云撰。周庆云,字梦坡,浙江乌程人。灵峰在浙江钱塘县西北隅,距城九里。距西湖四里。峰高四十六丈。《灵峰志》宣统三年(1911)刻本。共四卷,分为四门:山水、名胜、人物、艺文。其谓灵峰处西湖之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正七品,年长老者掌印。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八品;给事中四人,正九品。南京吏科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