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长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厅之副长官,协助厅长管厅事。也有只设厅长而不设副厅长者,如军咨府所属四厅,厅长下各设副官一人。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厅之副长官,协助厅长管厅事。也有只设厅长而不设副厅长者,如军咨府所属四厅,厅长下各设副官一人。
在今江苏金坛市南之南社村。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宜兴县图: 西北有南社镇。集镇名。在江苏省金坛市南部、长荡湖东岸。属儒林镇。人口约 2200。古代称祭土地神处为社,因与北社相对,故名南社。1950
官办军用企业。清同治八年(1869)由闽浙总督英桂创设于福州。十二年停业。光绪元年(1875)重新开工。十一年加以扩充,专造子弹、火药和炮弹。二十年后,渐出毛瑟新枪。该局与福州船政局无直接关系。
犹湘灵鼓瑟。杜甫《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不见湘妃鼓瑟时,至今斑竹临江活。”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署名。即行台尚书省。官署名。隋置,见“行台”。
比喻心地洁白,光明磊落。清代翟灏《通俗编.言笑》:“《宋史.司马光传》: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主谓 言,说。事情没有不可以对人说的。形容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语本《宋史·司马光传》:“平生所为
《北齐书.文宣帝纪》:“高祖尝试观诸子意识,各使治乱丝,帝独抽刀斩之,曰:‘乱者须斩。’高祖是之。”后世因谓治乱有魄力为“抽刀斩乱麻”。其他形容决断很有魄力。语本北齐文宣故事。《北齐书·文宣帝纪》:“
官署名。明代光禄寺所属机构。掌供宫廷所需牲畜之牧养。洪武八年(1375)始置,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改司牧司。
见“傅说舟”。
指一周年。星,指二十八宿;律,指十二律管。亦泛指岁月。罗隐《薛阳陶觱篥歌》:“人间至艺难得主,怀抱差池恨星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