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粮同知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改由各府同知兼管,负责检查米色好坏、兑运快慢、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清史稿·职官三·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见《历代职官表·漕运各官》。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清朝设此官。清初以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裁简推官后,改由各府同知兼管,负责检查米色好坏、兑运快慢、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清史稿·职官三·府》“知府一人,同知、通判无定员……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见《历代职官表·漕运各官》。
源见“闻筝堕泪”。叹惋忠信而受谗见疑。宋辛弃疾《念奴娇.登建康赏心亭呈史致道留守》词:“却忆安石风流,东山岁晚,泪落哀筝曲。”
?—1130一作钟子昂。宋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钟相长子。靖康二年(1127)率民兵三百人北上抗金,被遣返后,即以所部为基础,与相谋划起义。建炎四年(1130)二月,相率众起义,称“楚王”,立他为
慭( ㄧㄣˋ yìn ):愿。遗:留。 皇天不愿留下这一个老人。 常用以表示对老年死者的哀悼。语出《诗.小雅.十月之交》:“不慭遗一老,俾守我王。”《左传.哀公十六年》:“孔丘卒。公诔之曰:‘旻
书名。宋末元初胡三省注。司马光《资治通鉴》成书以后,最初为之注释者,有刘安世《音义》,世已无传;史炤《释文》,未免粗疏。三省始自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迄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穷三十年
北宋置,在今甘肃天水市北。《宋书·夏国传》:熙宁二年(1069)三月,“夏人入秦州,陷刘沟堡,杀范愿”。即此。
明嘉靖七年 (1528)置土巡检司,属思恩军民府。治所在今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西北都阳镇。清属思恩府。1916年废。明嘉靖七年(1528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后废。
祸与福都没有门,取决于人的动向,人召福则福至,人召祸则祸来。语出《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闵子马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汉.王符《潜夫论.慎微》:“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尚者
【介绍】:春秋时秦穆公夫人。晋献公女。秦、晋战于韩原,秦大胜,虏晋惠公而归。惠公姊穆姬闻晋侯将至,乃与太子、弘及女简璧登台而履薪,使以免服衰绖迎,告穆公曰:“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郎士元作于在朝任拾遗时。《旧唐书·吐蕃传》载,永泰二年(766)二月,朝廷“命大理少卿兼御史中丞杨(当作“阳”)济修好于吐蕃。”杨中丞,即阳济。和蕃,古代指汉族和少数民族结盟友好。诗写杨中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