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法
宋朝军法名。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由此得以矫治。
宋朝军法名。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由此得以矫治。
顺天(今属北京)人。官兵科给事中。刘瑾擢为通政参议。瑾败,贬知滦州。后拜朱宁为父。得任登州知府。与山西左布政使倪天民、右布政使陈逵、右参议孙清皆贪残,天下视为“四害”。嘉靖初,系狱论死。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唐中叶以后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五代沿置,无职掌。宋初属横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乾德二年(964),定其品秩视员外郎(六品)。元丰改制,复置为职事官,从七品,为閤门司
又名夷播海、达林库儿、巴勒喀什池。元属察合台汗国。即今哈萨克斯坦巴尔喀什湖。
①八卷。李莳修,旷敏本纂。李莳,字环青,号七松,浙江钱塘(今属浙江杭州)人,举人,曾任祁阳县知县。旷敏本,翰林院庶吉士。《祁阳县志》乾隆三十年(1765)刻本。共八卷。分为:卷一,舆图、星野、沿革、山
书名。明末清初杨士聪撰。四卷。士聪,字朝彻,号凫岫,山东济宁人。崇祯进士。官至谕德。是书成于崇祯十六年(1643)十二月,载录崇祯十余年间时局朝政,物态人情,于周延儒、薛国观、温体仁、王应熊等门户倾轧
【介绍】:明末清初江南长洲人,字路玉,自号石顽老人。博通儒业,专心医药之书。明清之际,隐于洞庭山十余年,著书自娱。卒年八十余。有《张氏医通》、《伤寒缵论》、《本经逢源》等。
1913年改英吉沙尔厅置,属新疆喀什噶尔道。治所即今新疆英吉沙县。清祁韵士《西域释地》: “英吉谓新,沙尔城也。以新立此城名之。” 1930年属喀什噶尔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
二卷。宋俞松撰。俞松,字寿翁,钱塘(今属浙江省)人。仕履无考,惟高宗临本跋内,有“承议郎臣松”之语。此书后有自跋,跋中称甲辰书于景欧堂,可推断此书成于宋淳祐四年(1244)。此书是继桑世昌《兰亭考》后
【介绍】:清江西武宁人,字水宾,号剑山。乾隆元年举博学鸿词,罢归,以著述自任。有《剑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