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lA国学网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人言不足恤

人言不足恤

王安石不惧朝内外非议而执意变法事。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宋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中进士,历任签书淮南判官、鄞(yín银)县知县、舒州通判。嘉祐二年(1057年)知常州。次年,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三司度支判官,迁知制诰。任朝官不久,就向仁宗上了万言书,提出改革政治、财政、军事和教育等的具体意见,主张变法革新,培养人才。但未被采纳。神宗即位,任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并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列举了北宋建国以来各项制度的弊端,阐述改革的必要,正与神宗意合。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拜参知政事(副宰相),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陆续颁行了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募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王安石变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们以“祖宗法制”不能变的立场,反对变法,还把熙宁年间发生的自然灾害同推行新法联系起来,说是由于变法违反了天命造成的;甚至对王安石进行人身攻击和诬蔑。但王安石坚持变法立场,自信所见,执意不回。引经书文义作变法的理论根据,每每以数百言陈述己见,力排保守派非议。他针对许多人指责变法是不顺天意、不听人言、不守祖宗之法,提出了著名的“三不足畏”说:“天象的变化不足畏,祖宗的法典不足以效法,人们攻击变法的言论不值得忧虑。”为了使变法的措施顺利推行,王安石将朝官和地方官中一些老成守旧的人几乎全都罢免,任用一些聪慧敏捷的弟子。熙宁六年(1073年)全国发生了严重旱灾,保守派乘机将天灾的产生归罪于王安石,第二年王安石第一次被罢相,变法遭到严重挫折。后来,王安石再次拜相,但于熙宁九年(1076年)10月再次辞去宰相职位。从此,他离开政治舞台,一直到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宋神宗病逝,他都未回到朝中;次年在江宁钟山(今南京紫金山)逝世。

【出典】:

《宋史》卷327《王安石传》10550、10551页:“安石性强忮(zhì志,刚愎),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qū屈,屈服,折服)。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xuān喧,便捷)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主谓 人言,别人的议论。恤,忧虑。不必害怕别人议论。语本《左传·昭公四年》:“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宋史·王安石传》:“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多用于为政或处世。↔人言可畏众口铄金 青蝇点素 三人成虎 暗箭伤人


【词语人言不足恤】  成语:人言不足恤汉语词典:人言不足恤

猜你喜欢

  • 仪礼古今考

    二卷。清李调元(1734-1802)撰。调元字羹堂,号雨村,又号赞庵。绵州(今四川省北部)人。乾隆进士,又改为翰林院庶吉士,学习期满后被任命为吏部主事。乾降三十九年(1774)充任广东乡试副考官,不久

  • 鱼龙

    ①鱼和龙。泛指鳞介水族。杜甫《秋兴八首》之四:“鱼龙寂寞秋江冷,故国平居有所思。”②指鱼龙百戏。杨炯《奉和上元酺宴应诏》:“百戏骋鱼龙,千门壮宫殿。”参见“鱼龙百戏”。

  • 黑釉蓝斑腰鼓

    唐鼓。鼓长形,两头粗中腰细,鼓身突起弦纹七道,施蓝釉,于匀净之黑釉上点缀以蓝色或月白色之彩斑,优美而典雅。产于今河南鲁山窑。鼓藏故宫博物院。

  • 棱波

    读音:Léngbō珞巴族姓氏。《中国人的姓名·珞巴族》 有载,本为部落名,或以为姓。未详其他。

  • 封延之

    【生卒】:487-540字祖业,隆之弟。起家员外郎。高欢用为青州刺史,在州贪赃。东魏天平四年,欢在沙苑失利。其为晋州刺史,闻高欢败于莎苑弃州逃,同逃者皆处死,其以兄故,仅免官。兴和二年卒。谥文恭。(,

  • 袁沔

    【介绍】:宋达州通川人。未冠游太学。钦宗靖康之难,沔慨然上书,建议东据成皋,西临渑池,以锐士捣敌巢穴,可解城下之围。疏入不报。京师陷,乃归汉中,画防险对敌五事。其后膺荐,复条陈十二事,力诋谀佞。用事者

  • 考功司员外郎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 新唐书斠议

    书名。近人罗振常撰。不分卷。罗氏以明南监本《新唐书》纪、传、表、志互校考订史实缺失和讹误;又据汲古阁本、殿本《新唐书》及闻人诠本《旧唐书》订正字句讹脱,参考前人校史之书,核其得失。于校勘之外,对史事讹

  • 附加堆纹

    古代陶器纹饰。陶器成型后,在其表面再贴附泥条或泥饼而成。多见于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

  • 仪礼纂要

    一卷。清黄元善(?-1902)撰。元善为湖北钟祥县(湖北省中部)人。咸丰九年(1859年)进士。由户部郎中补河南道御史,光绪八年(1882),授刑科给事中,转工科掌印给事中,授贵州粮储道,历署贵州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