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豹请焚丹书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栾氏之力臣曰督戎,国人懼之,斐豹谓宣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於君焚丹书者,有如日。’乃出豹而闭之,督戎从之,踰隐而待之。督戎踰入,豹自后击而杀之。”
古时,罪犯没有官奴时,奴隶主以丹书其罪于简牍之上,以加强对奴隶的管理控制。斐豹为争取自由,要求立功后焚毁红笔文书,达到彻底解放。后遂用为奴隶求自由之典。
《后汉书.张衡列传》:“斐豹以臛督燔书,礼至以掖国作铭。”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栾氏之力臣曰督戎,国人懼之,斐豹谓宣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於君焚丹书者,有如日。’乃出豹而闭之,督戎从之,踰隐而待之。督戎踰入,豹自后击而杀之。”
古时,罪犯没有官奴时,奴隶主以丹书其罪于简牍之上,以加强对奴隶的管理控制。斐豹为争取自由,要求立功后焚毁红笔文书,达到彻底解放。后遂用为奴隶求自由之典。
《后汉书.张衡列传》:“斐豹以臛督燔书,礼至以掖国作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名端,字允庄,又字小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擅长诗,崇尚清苍雅正。尝撰定明诗初集、二集,所录上自开国,下至遗民,共三十家,加附录七十人,得评价甚高。自著有《自然好学斋集》。
【介绍】:字不欺,荥阳(今属河南)人。一说莆田(今属福建)人。乾宁进士。为荆南节度使成汭从事,因事忤成汭,为其暗杀。长于笺奏,以文自负。自比于陈琳、阮瑀。《全唐诗》存诗5首、断句1联。
乐会县(今广东琼海)白沙洞黎族人。淳熙十二年(1185),率部五百人起事,杀掠官军,保义郎陈升之抚降其众,俘获林智福等,琼管司上奏其功,诏减升之三年磨勘。
《史记.高祖本纪》记汉高祖夜醉,将泽中蛇斩为两段,有一老妇哭道:“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赤帝子指刘邦,白帝子指嬴秦,赤帝是火,白帝是金,火克金。此为五德相克下的附会之说,
【介绍】:即子车。春秋时齐国人。子旗之乱时被放逐,后被召回。鲁昭公二十六年,在齐鲁炊鼻之战中英勇善战,立功。
见“州部”。
喻过分的节俭。《诗.魏风.葛屦》:“纠纠葛屦,可以履霜。”葛屦( ㄐㄩˋ jù 据):葛的纤维制的鞋,价贱,本夏天穿用,今用以履霜,所以为喻。连动 穿夏季的单鞋去踩冬天的寒霜。比喻过于节俭。或比喻
在今浙江德清县东北。《方舆纪要》 卷91德清县: “荷叶浦寨在县东北二十七里。宋嘉定间置,设巡司于此。” 明初移治今新市镇。
在今海南省三亚市西北天涯镇东南。清光绪《崖州志》卷2:下马岭在“城(今崖城镇)东六十里。斜峙海湾,有一径可通行人。乱石棋布,潮长即不能往来。为州治东路第二重关隘,有汛驻防。麓有巨石,高二丈。雍正间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