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越
佛家语。谓向佛门布施财物的施主。《后汉书.西域传论》唐代李贤注引《本行经》:“尔时菩萨观己,示同诸天五衰相现。命诸同侣,波斯匿王等入诸王中生,皆作国王,与我为檀越。”
【词语檀越】 汉语词典:檀越
佛家语。谓向佛门布施财物的施主。《后汉书.西域传论》唐代李贤注引《本行经》:“尔时菩萨观己,示同诸天五衰相现。命诸同侣,波斯匿王等入诸王中生,皆作国王,与我为檀越。”
南朝宋元嘉十二年 (436) 以侨流置,属益州。治所在晋寿县 (亦作南晋寿县,今四川彭州市西北三十里关口)。梁为东益州治。北周改为九陇郡。南朝宋元嘉十二年(435年)置,治南晋寿县(今四川彭州市西北)
《春秋.隐公二年》“九月,纪 裂?来逆女”晋杜预注:“逆女,或称使,或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史各随其实而书。”后因以“称使”谓使者。宋秦观《曹虢州诗序》:“虢为州,在关 陕之间,其地不当孔道,无称使过
读音:Gǔlúnjìngǔsī【源】 隋唐时回纥外九族第九姓为骨��厪骨思氏,见《路史》(60,63)。【变】 亦作〔骨��厔骨思〕(60)、〔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制,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以授流外官。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授予寒士与寒人。
见“旗民”(2460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宋明州慈溪(今属浙江)人,字颖彦。政和进士。历官州县。以弃伪楚南归,擢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曾论黄潜善卖官售宠之恶。建炎三年(1129),苗刘之变,他与郑悫力争不宜去高宗帝号,出知瑞州。复召为吏部
书名。近人康有为撰。记戊戌变法时期光绪帝推行新政等事,兼及光绪帝的个人品格。颇多赞美之词。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刊本。
【介绍】:清安徽休宁人,字警斋。有《三礼约编》。
①苏州人民纺织厂、江苏师范学院《李贺诗选注》注释组选注。197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收录李贺诗84首,编排未按通行本顺序,而是按诗的思想内容分成六组。诗后有“注释”和“评说”,书后附有据十几种版本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