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花县
同“河阳一县花”。唐李贺《春昼》诗:“平阳花坞,河阳花县。”
同“河阳一县花”。唐李贺《春昼》诗:“平阳花坞,河阳花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书名。清颜元撰。四卷。原为读《四书》批语,因感于理学之书以纸墨祸天下,意不欲后儒效尤著述,故生前未成书。后由门人辑录而成。以“习行”、“手格其物”等观点反对宋明理学家空谈心性之弊。认为知识来源于外界事
①指国都以外所属城邑。《春秋》庄公二十八年(前666):“冬,筑郿。”杜注:“郿,鲁下邑。”孔颖达疏:“正义曰:国都为上,邑为下。”②指郡治以外的属县。《南齐书·张岱传》:岱出补东迁(属吴兴郡)令。吴
源见“河阳一县花”。指潘岳。唐颜真卿《河南府参军赠秘书丞郭君神道碑铭》序:“每巡陵及郊,必有歌咏。潘河阳《籍田》之赋,颜光禄明祀之作,复见前贤之致矣。”【词语潘河阳】 汉语词典:潘河阳
读音:Sūbóyě历史上吐蕃之姓。唐代,吐蕃兴起,其先乃发(音bō)羌人之后,相传其一世赞普名弃聂充(按:“赞普”吐蕃语之音译,意指“英雄男子”,以指其首领,实即指其氏族酋长),自称为天神
西周封国名。伯爵。祁姓,相传为陶唐氏之后。故址今陕西西安市南。《墨子·明鬼下》:“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国语·周语上》:“杜伯射王于鄗。”又称唐杜氏。《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前549):范宣子谓其
见“不欺暗室”。
【介绍】:东汉京兆长陵人,字元嗣。与从弟赵岐数贬议中常侍唐衡兄玹为京兆都尉,是进不由德。后为玹所害。
同“锄兰”。有碍于上而被清除。清唐孙华《寄题和州王氏五烈祠》诗:“兰锄不改芳,玉碎不渝洁。”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文宗天历二年 (1329),掌修建大承天护圣寺,置官八员,隶太禧宗禋院。至顺二年 (1331),改隆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