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见〔若要不知,除非莫为〕。
其他 要想不让别人知道,除非自己不做不说。比喻只要作了坏事,终究是要暴露的。语本汉·枚乘《上书谏吴王》:“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为。”《三侠五义》71回:“俗言:‘~。’那日倪太公得了此子,早已有人知道。”△多用于描写提醒规劝。也作“若要不闻,除非莫言”、“若要不知,除非莫为”。
【词语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成语: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汉语词典: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见〔若要不知,除非莫为〕。
其他 要想不让别人知道,除非自己不做不说。比喻只要作了坏事,终究是要暴露的。语本汉·枚乘《上书谏吴王》:“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为。”《三侠五义》71回:“俗言:‘~。’那日倪太公得了此子,早已有人知道。”△多用于描写提醒规劝。也作“若要不闻,除非莫言”、“若要不知,除非莫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卷。旧题明戚继光撰。书无序跋,未知著作年月。内容有“行军条教,”计十三条。“对垒号令”,计八条。“对垒教条”,一条。“守城军法”,八条。“舟师号令”,四条。“发船号令”一条。“行泊号令”,三条。“夜
明清两代对会试的别称。因其试期在举行乡试的次年春天,故有此称。
即今河南淮滨县西北五十八里防胡镇。清尹耕云 《豫军纪略》 卷3: 咸丰五年 (1855) 五月,清军进至包信集,材其贤走 “集东三十里之黄胡店”。
见“烧饭”(1928页)
《后汉书.陈蕃传》附朱震:“震字伯厚,初为州从事,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谴超,超诣狱谢罪。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鸡笼)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东汉朱震性情
【介绍】:西汉京兆人。学纵横揣摩、弄矢摇丸摴蒲之术,为都掾史四十余年。善欺诈二千石,随以谐谑,皆握其权要,而得其欢心。赵广汉为京兆尹,斥之,终于家。时京师俳戏,皆称古掾曹。
唐代配备给亲王府属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凡亲王府属并给士力,其数如“白直”,开元中准钱发给,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参见“白直”。
即“陉”。
源见“郢匠挥斤”。形容技艺高妙。宋欧阳修《祭苏子美文》:“子之心胸,蟠屈龙蛇。风云变化,雨雹交加。忽然挥斧,霹雳轰车。”【词语挥斧】 汉语词典:挥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