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田制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参见:头痛炙头,脚痛炙脚其他 原指哪里有病就治哪里。后用以喻不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朱子语类·训门人》:“今学者亦多来求病根,某向他说头痛炙头,脚痛炙脚,病在这上,只治这上便了。”△贬义。多用于处事
北宋置,属河州。当在今甘肃临夏、和政、广河等市县或东乡族自治县境。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明江西分宜人。正统末任建宁县主簿。沙县邓茂七举事,民多从之。建宁县丞、典以下皆遁,恭护县事,以利害劝谕县民,县得无事。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位族人※韩炳受封为土千户,驻街子,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部※上六工,故名。主要管理撒拉“四房”。参见“四房五族”(555页)。
即漠谷。一作莫谷。在今陕西乾县北三里。《资治通鉴》: 唐建中四年 (783),朱泚围奉天,杜希全等入援,上 “命希全等从漠谷进”,为朱泚所败。五代梁开平二年 (908),“刘知俊及佑国节度使王重师大破
明置,即今河南陕县东南五十二里硖石乡。《明一统志》 卷29河南府: 硖石关 “在陕州城东旧硖石县。即古崤陵关。路东通渑池,西通函关。今建巡检司”。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三门峡东南,陕县硖石镇金银山。扼陇海铁
【生卒】:?—759【介绍】:唐道士。玄宗时住南岳九真观。初为行者。开元间入长安募施,以修九真观。玄宗召见,于内殿度为道士,令其归南岳营修。数年后封为天师。
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治通海(今通海县北五里)。辖境相当今云南通海、开远、砚山、西畴、马关、屏边、个旧、石屏等市县之间地区。属云南行省。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为临安府。
十卷。图说 一卷。朝鲜金长生撰。金长生字希元,号沙溪,光州人,生卒年未详。金氏精于礼学,著有《经书辨疑》八卷、《“近思录”释意》一卷、《疑礼问解》八卷、《书疏杂录》等行世。金长生对朱子《家礼》用功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