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刑统
五代时后周修定的法典。唐末以来,法律紊乱,刑罚苛酷,尤以后晋、后汉为甚。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后周太祖郭威曾命编修《大周续编敕》,仍承袭后晋、后汉之法,弊端很多。显德四年(公元957年),世宗柴荣命侍御史知杂事张湜、太子右庶子剧可久等十人重修,力求简明易懂。编辑成书后,又经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及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官共同审定,最后由宰相议定进奏。全书(包括目录)共二十一卷,称为《大周刑统》。显德五年七月颁行全国。原文已亡佚。《大周刑统》是继《唐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律书。
五代时后周修定的法典。唐末以来,法律紊乱,刑罚苛酷,尤以后晋、后汉为甚。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后周太祖郭威曾命编修《大周续编敕》,仍承袭后晋、后汉之法,弊端很多。显德四年(公元957年),世宗柴荣命侍御史知杂事张湜、太子右庶子剧可久等十人重修,力求简明易懂。编辑成书后,又经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及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官共同审定,最后由宰相议定进奏。全书(包括目录)共二十一卷,称为《大周刑统》。显德五年七月颁行全国。原文已亡佚。《大周刑统》是继《唐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律书。
?—1110北宋郑州管城(今河南郑州)人,字明仲。久官将作监,自元祐七年(1092)任主簿,历丞、少监至监。当时朝廷的大建造,如兴建尚书省和开封府廨等,皆出其手。绍圣四年(1097),奉敕重修《营造法
明湖广茶陵(今属湖南)人,名光裕,以字行。元末为全州学正。洪武三年(1370)聘至京师,历任无棣县丞、胶州同知、国子助教。善讲《洪范》,后太祖注该书,多用其说。迁蜀府长史,蜀献王为筑“安老堂”。年八十
古称诸侯之妻。后用为妻子的通称。权德舆《发硖石路上却寄内》:“细君几日路经此,应见悲翁相望心。”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易.乾传》九五“疏”:“蚕吐丝而商弦绝,铜山崩而洛钟应。”(见《佩文韵府》卷八四“洛钟应”下引)《世说新语.文学》“殷(殷仲堪)曰:‘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上文殷问远公《易》何以为体?答
见“楚金币”。
一名《谷山笔尘》十八卷。明于慎行(详见《读史漫录》条)撰。此书是于慎行退居谷城山中时所作。共十八卷,分三十五类,所记多明代典故,其中也间有杂记,有一定史料价值。此书有明万历间刻本,书首有冯琦序和明万历
亦作天桥厂。即今辽宁凌海市西南天桥乡。清置巡司于此。1915年改置县佐。
【介绍】:唐京兆人,字中明。出身寒素,累举不第。因其父为左神策军将,遂出入宦官田令孜之门,交游中贵。又曾为神策军判官。为芳林十哲之一。广明中,随僖宗入蜀。中和二年,特赐进士及第,编入春榜。四年,官至工
合集。五代廖匡图编。一卷。《崇文总目》、《新唐书·艺文志》均有著录。匡图及弟匡凝,子侄廖邈、廖融均工诗,此集当是选取廖氏家族诸人诗编成。《宋史·艺文志》及明清书目未见著录,当在宋元间已亡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