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之狱
明代党狱。胡惟庸(?——1380年),定远(今属安徽)人,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归朱元璋于和州(今安徽和县),为元帅府奏差。后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太常寺卿、中书省参知政事。洪武六年(公元1370年)至洪武十三年间,任左丞相,专权树党,直接威胁皇权。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罪被杀,罢中书省。秦汉以来行之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朱元璋借此大兴党狱,洪武二十三年,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吉安侯陆仲亨等以伙同胡惟庸图谋不轨罪被杀。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三万余人。
明代党狱。胡惟庸(?——1380年),定远(今属安徽)人,元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归朱元璋于和州(今安徽和县),为元帅府奏差。后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太常寺卿、中书省参知政事。洪武六年(公元1370年)至洪武十三年间,任左丞相,专权树党,直接威胁皇权。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罪被杀,罢中书省。秦汉以来行之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朱元璋借此大兴党狱,洪武二十三年,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吉安侯陆仲亨等以伙同胡惟庸图谋不轨罪被杀。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三万余人。
足迹相接。喻继承前人的事业。骆宾王《伤祝阿王明府》:“含章光后烈,继武嗣前雄。”
官名。又称“伶”或“伶人”。周朝置。掌音乐。《诗经·邶风·简兮·序》: “卫之贤者仕于伶官。”郑玄笺: “伶官,乐官也。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乐官。《诗经·邶凤·简兮序》:“卫之
即今浙江建德市东北胥溪。宋 《淳熙严州图经》 卷2建德县: 胥口江 “在州东二十五里。地名胥村,故以名水”。《方舆纪要》 卷90建德县: 胥口溪 “自胥岭发源,三十里至胥口,逆流十里达于江,亦谓之胥口
读音:Rēng【综】 汉时有扔君,见《汉书·古今人表》(15)。亦见《康熙字典》(62,80)。罕见姓氏。《康熙字典》 收载,其注云: “又姓。《前汉古今人表》有扔君。”未详其源。
同“东阳销瘦”。宋 周格非《绿头鸭》词:“须知道,东阳瘦损,不为伤春。”
①辽生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按出虎水(今阿什河)。北宋时,阿骨打以完颜部为核心,于政和五年(1115)建立女真政权,国号金,建元收国,都会宁(今黑龙江阿城)。②亦作王甲、王家。明建州女真诸部之一。万历十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汉代人随身佩带的饰物。正月卯日以金玉或桃木作成,刻有“庶疫刚瘅,莫我敢当”字样,佩带身上,以为辟邪之物。新莽时曾禁止佩带。刚卯(凤凰台一号汉墓出土)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生卒】:1805—1897【介绍】:清湖北均州人,字金门。道光二十年进士。以知县发云南,历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同治间擢云南巡抚,与总督劳崇光在镇压回民问题上意见不一,夺职。归后主讲郧山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