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之狱
明代党狱。蓝玉(?——公元1393年),定远人(今属安徽),开平王常遇春妻弟,初在常遇春部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任大将军,多次领兵出征,在打击元朝残余军事力量以及在西北、西南地区征战中,立功甚多,封凉国公,后为太子太傅。蓝玉自恃有功,专恣横暴,所为多不法,动止傲慢,无人臣礼。洪武二十六年,被锦衣卫指挥蒋所告,以谋反罪被杀。因兴蓝党大狱,死一公十三侯二伯,株连被杀者一万五千人。
明代党狱。蓝玉(?——公元1393年),定远人(今属安徽),开平王常遇春妻弟,初在常遇春部下,临敌勇敢,所向皆捷。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任大将军,多次领兵出征,在打击元朝残余军事力量以及在西北、西南地区征战中,立功甚多,封凉国公,后为太子太傅。蓝玉自恃有功,专恣横暴,所为多不法,动止傲慢,无人臣礼。洪武二十六年,被锦衣卫指挥蒋所告,以谋反罪被杀。因兴蓝党大狱,死一公十三侯二伯,株连被杀者一万五千人。
即玳瑁筵。李敬玄《奉和别鲁王》:“别念凝神扆,崇恩洽玳筵。”
即“陆梁地”。
读音:Mǎhānǔtè【综】 清镶黄旗蒙古马甲哈尔扣之妻为马哈努特氏(260)。
表示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有一年,齐国发生严重灾荒,一个名叫黔敖的富人把食物摆在路边,准备施舍给逃荒的人。这时,有个逃荒的人用袖子遮住脸,拖着鞋子,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黔敖左手捧着食物,右手端着汤水向他吆
亦作吉尔巴齐河、郭尔毕擦河。在今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北支流。源出外兴安岭,南流注入石勒喀河。原属中国内河。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中俄东段边界,规定“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河即鞑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新莽末南阳宛人。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子通欲归光武帝,事觉被杀。
官名。北周置,职同太子詹事,掌东宫内外众务,有太子宫尹下大夫(正四命)、太子小宫尹上士(正三命)、太子宫尹中士(正二命)三级。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为太子詹事改名。
即“玄奘”。
书名。又名《封神传》。章回小说。明刊本卷二题“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一说为明代道士陆西星著。一百回。全书以宋元《武王伐纣平话》为基础,演述商、周两方神魔斗法故事。约作于隆庆、万历年间,明代有舒载阳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