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惟善
元末明初诗人。回回人。先世为西域巨商,随元世祖忽必烈西征有军功,入元世代为官。家居樊川(今陕西长安县南)。学问渊博,工诗,其诗讲究章法,富于想象,多哀惋时局之作。多佚,现仅存5首。
元末明初诗人。回回人。先世为西域巨商,随元世祖忽必烈西征有军功,入元世代为官。家居樊川(今陕西长安县南)。学问渊博,工诗,其诗讲究章法,富于想象,多哀惋时局之作。多佚,现仅存5首。
明清土地登记簿。册内按户登记土地亩数、四至疆界,并将土地高岗、低洼、涝旱、肥瘠及沙卤诸形绘入册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白孔六帖》。
官名。宋朝皇帝巡幸则于行在置,掌应奉巡幸所需钱物,事毕即罢。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名。① 汉朝诸侯王国属官,东汉省。② 太子属官。秦置,汉因之。掌宾赞受事,太子出行则为前导。西汉属太子太傅、少傅,秩比六百石,员十六人。东汉属太子少傅。三国魏因之,七品。蜀亦置。晋朝置八员,七品,为
借指急于救助他人。严复《救亡决论》: “此种举动,岂英之前人曾受黑番何项德泽,不然, 何被发缨冠如此耶?” ●《孟子·离娄下》: “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被: 同 “披”。
即地税。又称苗子。《唐会要·内外官职田》开元二十九年(741)三月敕“京畿地狭,民户殷繁,计丁给田,尚犹不足,兼充百官苗子,固难周济。”这里“苗子”即职田地租。《新唐书·食货志五》:贞观十一年(637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六年改名公田所。
【介绍】:五代时桂州人。少逢唐末乱世,奔走江西、湖南等地,自叹“避乱一身多”,识者悲之。屡行卷,久不第。至哀帝天祐三年,方以状元及第。后梁时,累迁补阙,终礼部员外郎。与弟裴谐皆有诗名,诗风近贾岛,苦吟
【介绍】:宋邵武人,字复之,一字师善。上官愔曾孙。幼警敏,八九岁已善楷书。宁宗庆元五年以恩授迪功郎、监成都府税务,调泉州录事参军,阅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