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书中有引明薛瑄、蔡清、吴与弼事,由此断定此书作者为明中叶以后之人。书首有自题,称“偶有会心,即述诸楮,不伦不次,或佛或儒。”从此书所录各条来看,大致属格言一类。其中间或也有解析字义
宋朝左、右司谏别称。
唐吐蕃置,当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北。腊城节度使屯戍于此。《资治通鉴》: 唐贞元五年(789),“韦皋遣其将曹有道将兵与东蛮。两林蛮及吐蕃青海、腊城二节度战于嶲州台登谷”。
西魏大统中置,为东义州治。治所在卢氏县 (即今河南卢氏县)。西魏末改为义川郡。
三国吴名将周瑜字公瑾。周瑜有将才,善用兵,年少即为吴国大都督,曾联合蜀国在赤壁大败曹操的军队。事见《三国志·吴志·周瑜传》。刘长卿《送崔使君赴寿州》:“仲华遇主年犹少,公瑾论兵位已酬。”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焚书坑儒”。指秦始皇焚毁先代典籍。汉蔡邕《宗庙迭毁议》:“左中郎将臣邕议,以为汉承秦灭学之后,宗庙之制,不用周礼。”南朝 梁沈约《修定乐书疏》:“窃以秦代灭学,《乐经》残亡。”【词语灭学】
北魏孝明帝以东秦州改名。治杏城(今黄陵县西南)。辖境相当今陕西甘泉县以南、宜君及黄陵县以北洛水中游地区。西魏废。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吏三差之一。凡由吏部选授,则为注差,由户部疏名上请,则为题差,本部札委则为部差。任期为三年、一年或三个月。
【介绍】:元初人,号梅岩野人。性爱梅花,见古今诗人梅花杰作,必随手抄录而歌咏之,编成《梅花字字香》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