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色木
见“哈什木”(1631页)。
见“哈什木”(1631页)。
【介绍】:卢照邻《长安古意》诗句。以成比目鱼、作鸳鸯鸟为愿,“何辞死”、“不羡仙”作比衬,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和执着追求。比喻生动贴切,抒情大胆直率,颇易引起共鸣。
书名。北宋蔡京、赵鼎等撰。一百五十卷。元符三年(1100)始命蔡京等修撰,京以哲宗前期政出宣仁太后,因分为前、后录,《前录》起元祐元年(1086),止七年十二月;《后录》起绍圣元年(1094)正月,止
【生卒】:?——1680隶满洲镶黄旗。官一等侍卫。从征吴三桂叛乱,屡败敌于柳林嘴、君山,攻克贵州遵义、安顺、思南诸地,战死于平远之役。
即廆山。在今河南洛阳市西南。《清一统志·河南府一》:谷口山“在洛阳县西南三十里,孝水出焉”。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唐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初沿置,元丰改制罢。
在今江苏扬州市西。南宋淳祐初,淮东将邓淳等与蒙古人战于扬州之挞扒店。《宋史·理宗纪》: 南宋淳祐二年 (1242),“诏: 淮东先锋马军邓淳、李海等扬州挞扒店之战,宣劳居多,各官两转,余推恩有差”。
源见“十行”。指诏书。宋苏轼《次韵张昌言喜雨》:“遥闻争诵十行诏,无异亲巡六尺舆。”【词语十行诏】 汉语词典:十行诏
【介绍】:清湖南清泉人,字少微。雍正拔贡,以知县用,历任江苏如皋等县,所至喜表彰名迹,在如皋、昆山、吴江等地皆捐俸修建名迹。卒年七十。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分江夏郡置。治蕲春县(今湖北蕲春县蕲州镇西北)。辖境相当今湖北罗田县、黄冈市以东,长江以北地。属扬州。西晋太康元年(280)废。隋大业及唐天宝、至德时又曾改蕲州为蕲春郡。蕲献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