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金矿公司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开始赢利颇丰,后因金磅跌价,恐受亏累,于三十年(1904)冬停业。其间制金条4700余两,获纯银4万余两。后由于阗县接管,4厂每年采金1400两。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开始赢利颇丰,后因金磅跌价,恐受亏累,于三十年(1904)冬停业。其间制金条4700余两,获纯银4万余两。后由于阗县接管,4厂每年采金1400两。
指台湾本岛。《隋书·流求国传》: “流求国,居海岛之东,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 大业六年 (610),炀帝遣陈稜、张镇州率兵自义安 (今广东潮安) 浮海击之, “至高华屿, 又东行二日至7
明洪武初改洪州泊李等洞长官司置,属思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黎平县东南洪州镇。后废。永乐元年 (1403) 复置,属贵州卫。十三年 (1415) 改属黎平府。清以后废。
无卷数。蒋家驹撰。其生卒年不详。家驹字千里,丹阳(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康熙二十九年(1690)进士,官怀集县知县。陈《尚书义疏》外,尚有《春秋义疏》之作。《尚书义疏》似亦为举业而作,类讲章之制,
金:黄金。 古代犯人误犯刑律,允许出金赎罪。语出《书.舜典》:“金作赎刑。”孔安国传:“金,黄金。误而入刑,出金以赎罪。”汉.王符《潜夫论.述赦》:“金作赎刑,赦作宥罪,皆谓良人吉士,时有过误,不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①八卷。李莳修,旷敏本纂。李莳,字环青,号七松,浙江钱塘(今属浙江杭州)人,举人,曾任祁阳县知县。旷敏本,翰林院庶吉士。《祁阳县志》乾隆三十年(1765)刻本。共八卷。分为:卷一,舆图、星野、沿革、山
清代后期,在额定行盐的省分设立督销局。辛亥革命后改设榷运使,掌地区的食盐运销。
度子。太武帝时,为太子庶子。文成帝时,为内都大官。卒。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掌兵丁征集与输送。《隶释》一六《中部碑》有兵曹掾、兵曹史各一人。晋诸县置兵曹史,见《晋书·职官志》。西魏置兵曹掾,西魏大统六年(公元540年)《建义都督巢山
即“锡伯河”(2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