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①指方士。《汉书·京房传》:“今涌水已出,道人当逐死,尚何复言。”颜师古注:“道人,有道术之人也。”②南北朝时泛指佛教徒。其后亦指道教徒。见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九《道人与道士之别》。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牧畜改良;六、种畜检查和兽疫;七、其他。北京军政府
北宋熙宁四年(1071)废玉城县为镇,属虢略县。在今河南灵宝市东南六十里。
源见“杯渡”。借指高僧。清钱谦益《如此过两年》诗:“暂将杯度别,瞽见铜人制。”
【介绍】:清湖北汉阳人,字梦穀。康熙四十七年副贡生。诗文书画皆工。涉历南北,终无所遇。康熙五十三年,已入老年,尚应科举。有《突星阁诗集》。
【介绍】:明徽州府婺源人,字子畴。善古文,工行草。四试科场不第,遂筑室著书,自号疑庵居士。著有《诗草》、《赋草》、《山居琐谈》、《元丘素话》、《访道日录》。
一卷。清江有诰撰。有诰生平见“音学十书”。是书叙录其著书概略及其学之根据。有段玉裁序一篇及与段玉裁、王念孙来往论音书札四篇。又列古韵二十一部总目及全书凡例。其所列古韵总目,凡分并之部及仅有去入而无平上
官名。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后各省城、府、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始置。每厅一人,从五品,奏补。掌本厅审判事宜,并监督所属各员。
即津湖。在今江苏宝应县南六十里。《三国志·魏书 ·蒋济传》: 文帝 “还到精湖,水稍尽,尽留船付济。船本历适数百里中,济更凿地作四五道,蹴船令聚; 豫作土豚遏断湖水,皆引后船,一时开遏入淮中”。古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