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明中叶后为整顿钱粮收解手续在北方所行的改革办法。与一条鞭法同时施行。隆庆(明穆宗朱载垕年号。1567——1572年)初北直隶、山东等处实行一串铃法,还改进收解办法,主要为使收、解分离;总收以后按原有各
宫廷乐舞名。唐初,燕乐发展极盛。太宗、高宗时,有三大舞:一曰七德舞(即《秦王破阵乐》);二曰九功舞(即《庆善乐》);三曰上元舞。此三部乐舞,规模宏大,驰名中外。
寒又作韩。相传为夏代寒国伯明氏(今山东潍坊东北)之奸诈子弟。被伯明氏所逐,为有穷后羿收养。后羿取代夏政,以政事委之,浞行媚于内,行贿于外。继而杀后羿,占其妻室,生浇、豷二子。封浇于过(今山东莱州北),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都官从事之下,所掌则同。参见“都官从事”。
【介绍】:清福建龙溪人,字玉峰。能为米家山水。
【生卒】:?—1801【介绍】:清满洲正白旗人,董鄂氏。费扬古孙。乾隆间袭一等侯,授蓝翎侍卫,累擢乌里雅苏台将军。嘉庆初因事革职,以三等侍卫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义,官至鸟鲁木齐提督。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二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梵纲菩萨戒经义疏》是注解姚秦鸠摩罗什所译《梵纲经》下卷的经解。该经义疏不完全依从天台五重玄义疏经定势,而采三重玄义。即释名、出体、料简。在释
读音:Niújiǎo《姓氏词典》收载,其注据《简明中国通史》云: “系上古夏之先族,源於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未详其他。
【介绍】:唐代文学家。源,一作元。襄阳宜城(今属湖北)人。生卒年不详。十八岁后,游恒山、苏门、太行、王屋、终南等山,采药习隐,不问世事。与孟浩然友善。天宝元年(742),玄宗下诏,以《庄子》为《南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