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盖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介绍】:见卢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hān【源】 春秋时吴国大夫胥犴之后(60,62)。【变】 一作〔豻〕(17,60)。【望】 睢阳(17,60,418)。【人】 犴反,汉时睢阳人,见《汉书·梁孝王传》(7,11,15)。罕见姓
官署名。简称河南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燕山右等四卫,牧马千户
1271—1323元杭州(今属浙江)人,字仲弘,原籍浦城(今属福建)。有文名。年四十,以布衣召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预修《武宗实录》。后任管领系官海船万户府照磨,兼提控案牍。延祐初,登进士第,授饶州路同
也称《宋朝事实类苑》,又名《皇宋事宝类苑》、《皇朝类苑》等,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江少虞字虞仲,衢州常山(今属浙江)人。政和进士,调天台学官,后历任建、饶、吉三州太守,左朝清大
同“宓子弹琴”。清袁枚《虞山小住赠许芝田明府》诗:“宓子弦歌宜小邑,许由家世本无民。”
即“吉木萨尔故城”。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绍兴二十八年(1158)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景定四年(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
西汉武帝置,为十三刺史部之一。东汉治陇县(今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辖境相当今甘肃、宁夏、青海湟水流域,陕西定边、吴旗、凤县、略阳和内蒙古额济纳旗一带。建安十八年(213)并入雍州。三国魏文帝复置,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