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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相当于女儿氏族。纳西语音译,意为“一个根骨的人”、“一个根根的血缘”。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60到100人左右不等。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解放前,经济职能已消失,还保存有共同的祖先(女始祖)、集体祭祖、公共墓地、共同族长,实行族外婚,氏族内部有互相继承、互相过继成员的权利,有互相保护和帮助的义务等等。
云南永宁纳西族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集团,相当于女儿氏族。纳西语音译,意为“一个根骨的人”、“一个根根的血缘”。每一集团的人数从50—60到100人左右不等。曾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解放前,经济职能已消失,还保存有共同的祖先(女始祖)、集体祭祖、公共墓地、共同族长,实行族外婚,氏族内部有互相继承、互相过继成员的权利,有互相保护和帮助的义务等等。
即“王建③”。
【介绍】:明山东阳谷人,字元功。举人。以词赋名,尤善真草隶书,选任中书,纂修国史,迁工部司务,督修内苑,升本部员外郎。
官名。门下省次官。十六国北凉置。唐玄宗天宝元年(742)至肃宗乾元元年(758),以及代宗大历二年(767)以后迄于五代,皆为“黄门侍郎”之改名,常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为宰相。辽代为南面朝官。宋初
官名。春秋时越国置。军吏。《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命五板之堕长高习之,教军士。”
官名。始置于殷商。(1)君王诸侯及公卿大夫的侍从官员。(2)祭祀主管杂务的官员。郑玄注《周礼·夏官》:“小子主祭祀之小事。”
春秋时的一种阵法。周桓王十三年(前707),桓王率诸侯伐郑,郑庄公御之,“为鱼丽之陈(阵),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左传·桓公五年》)。杜预注:“《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参见“黄甫文”(2019页)。
四卷。清黄璘(详见《周易剩义》)撰。《尚书剩义》一书,其体例与璘所著另书《周易剩义》大致相同。璘认为经书之义,诸说有未备未当者,而己著书弥补之,故曰“剩义”。其书分条疏解经文,然无甚发明,大抵为讲章之
一卷。清洪(1645-1704)撰。洪生平详见《长生殿》(辞目)。洪开始戏剧创作,为时很早,在《长生殿》之前就写过不少剧本,共有八种,现存的只有此《四婵娟》杂剧。《四婵娟》与徐渭的《四声猿》体制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