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生卒】:?—1671【介绍】:清江南常熟人,初名燠,字时若,改今名,字无尽,一字薪传。顺治九年进士,累官河南管河道按察使司佥事,勤于治河。有《河防要略》、《先儒粹记》、《中州景行集》、《读书澄怀集》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朝末年设度支部,下设十司:一、田赋司,掌土田财赋,稽覈八旗内府庄田地亩;二、漕仓司,掌漕运覈销,仓谷委积,各省兵米谷数,合其籍帐以闻;三、税课司,掌商货统税,校比海关、常关赢绌;四、筦榷司,掌盐法杂
【介绍】:唐范阳人。玄宗开元末为易州刺史、瀛州刺史,引滹沱水东入淇水以通漕,溉田五百余顷。迁魏州刺史。开通济渠,自石灰窠引流至州城而西却注魏桥,以通江淮之货。
战国时惠施的名辩命题。与“大同异”相对。参见“大同异”。
源见“鹿门采药”。谓隐居鹿门。元刘永之《行路难》诗:“庞公鹿门隐,马生乡曲居。”
即“乙林免”(4页)。
【介绍】:清湖北蒲圻人,字柏山。康熙间,从征吴三桂,为把总,平岳州有功。又从征福建,克复南日澳,直抵厦门,授都督佥事。官至云南副总兵。
明徐州萧县(今属安徽)人,一名巽志,字士敏。侨寓嘉兴,文章典雅,与高启、徐贲等称“北郭十友”。元末为鄮山书院山长。洪武初征修《元史》,入为翰林编修。建文初,召为太常少卿,与董伦同主会试,得王艮、胡靖等
在今湖北当阳市玉泉寺前。原名佛牙舍利宝塔。铸于北宋嘉祐六年(1061)。铁铸仿木结构楼阁式,平面为八角形,共十三层,高约17.9米,为国内现存最高铁塔。铸有斗栱、额方、柱子、门窗等形式。双层须弥座每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