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汉朝官员。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汉都成侯※金安上孙,卫尉※金敞之子。初为左曹,后累迁至侍中,向以明经俭节为诸儒称道。成帝(前33—前7年在位)时,为侍中骑都尉,领三辅胡越骑。绥和二年(前7年)哀帝刘
元至元十六年(1279)升浔州置。治桂平市(今市)。辖境相当今广西桂平、平南二市、县地,属湖广行省。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浔州府。
【介绍】:元南阳府叶县人,字执中。顺帝至正二十二年由广西帅府令史为藤州判官。
秦置,为河内郡治。治所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土城村附近。东魏属武德郡。隋大业初废。唐武德二年(619)复置,属怀州。贞观元年(627)废入武陟县。古县名。本战国魏怀邑。秦置县,治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为河内郡
?—前20西汉东海郯(今山东郯城西北)人。于定国之子。少时嗜酒多过失。年三十,乃折节修行。以父任为侍中中郎将、长水校尉。后嗣父爵为列侯。历官至御史大夫,尚宣帝长女馆陶公主。
《左传.定公十五年》:“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后因以“卑俯”形容依附权贵,仰
《后汉书.刘盆子传》载:赤眉军樊崇等欲立帝,求得军中景王的近属后代盆子、茂及孝。乃书木片为符曰“上将军”,又以两空木片置笥中,盆子等三人依次抽出木片。盆子得符,遂立为帝。后因以“探符”为选立皇帝的典故
宋凭祥峒,明洪武十八年(1385)置镇,永乐二年(1404)置县,成化十八年(1482)升为州。治今广西凭祥市。属广西布政司。清属太平府。宣统二年(1910)改厅。1912年改为县。1951年与宁明、
明律例中量刑用语。《明律》卷首例分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八字。以,与真犯同,如以盗论罪。准,与真犯有所差距,如准盗论罪,处刑则轻于盗。皆,不分首从,同等科罪,如皆处斩。各,彼此同科此罪,如各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