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介绍】:商代国君。仲丁弟。继外壬为君。居于相。时殷复衰。
见“玉树二十五族” (477页)。
读音:Xī【源】见《字汇》(86)。【望】河东(418)。《姓氏词典》 引 《字汇》收载。未详其源。
清代地方官额外加派之名。清初沿明旧制,农村各甲设甲长一人,由甲户每年轮流担任。凡催征钱粮及衙门需用各项之费,皆令甲长承办。除当年甲长催征各项钱粮,又提次甲为甲长,谓之提甲。责成备办礼物,实与加派无二。
见〔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
源见“出谷迁乔”。称人交运发迹或升官。《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府吏谓新妇,贺卿得高迁。”元关汉卿《谢天香》一折:“小弟游学到此,不意正值高迁。”【词语高迁】 汉语词典:高迁
即堕马髻。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风流夸坠髻,时世斗啼眉。”
《庄子.列御寇》:“列子提屦跣而走,暨乎门,问曰:‘先生既来,曾不发药乎?’”《列子.黄帝》发药作“废药”,张湛注:“废,置也。曾无善言以当药石也。”发药,指拿善言劝人以作药石,来治疗思想上的“病”。
翰林院的别称。明洪武时建翰林院,额曰“词林”,故名。
源见“焦尾琴”。喻遭毁弃的良材。宋孙觌《宜黄尉李集义遣戈问安否小诗为谢》:“啧啧爨下桐,嗷嗷辙中鳞。?以朱丝绳,放之碧海津。”【词语爨下桐】 汉语词典:爨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