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部宣抚司
见“邛部长官司”(427页)。
见“邛部长官司”(427页)。
三十七卷。清张廷玉(1672-1755)撰。张廷玉,字衡臣(一作蘅臣),一字砚斋,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雍正间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卒谥文和。本集为张廷玉所自编,计文存十五
在今广东信宜市南。唐贞观五年(631),高州总管冯盎讨平罗窦诸洞。后置窦州,即以此洞为名。
名如玉,字又寒。仁和(今浙江杭州)人。侍奉公婆以孝顺,劝丈夫勿受贿。
寺名。在今陕西西安北山。喻凫有《游北山寺》诗。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亦作“寿隆”。1095—1101年,凡7年。
同“腹笥”。唐杜甫《送从弟亚赴河西判官》诗:“兵法五十家,尔腹为筐笥。”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①一卷。见于《隋书·经籍志》,为晋国子助教陆翙撰。惟记载石虎之事、后人再加以补摭邺都故事,而并为一卷。是书虽然篇帙不多,然而叙述典核,皆有考证的价值。今书散见于永乐大典中,其中搜罗荟粹,以诸书互相引证
晋干宝《搜神记》卷一三载,西域胡僧法兰博闻多识,曾指出昆明池灰的来历。后因以“胡僧识”作博闻识异之典。杜甫《海棕行》:“移栽北辰不可得,时有西域胡僧识。”参见“昆明劫灰”。
见“日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