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简称《中法简明条款》,亦称《李福协定》。中法战争期间法国诱胁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1884.5.11),由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代表福禄诺(Francois Frnest Fournier,1842—1934)签于天津。凡五款。主要内容:(1)清政府不干涉法、越间已订和将订之条约;(2)中国自越南即行撤军;(3)中越边境开埠通商,按“于法国商务极为有益之原则”议定商约税则;(4)三个月后对该约条款再行详议。此次议约,促使法国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简称《中法简明条款》,亦称《李福协定》。中法战争期间法国诱胁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1884.5.11),由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代表福禄诺(Francois Frnest Fournier,1842—1934)签于天津。凡五款。主要内容:(1)清政府不干涉法、越间已订和将订之条约;(2)中国自越南即行撤军;(3)中越边境开埠通商,按“于法国商务极为有益之原则”议定商约税则;(4)三个月后对该约条款再行详议。此次议约,促使法国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介绍】:明江西奉新人,字文瑞,号梦虹。正德九年进士。授行人司副。以为诸臣草拟谏帝南巡疏稿,被廷杖,谪国子监学正。嘉靖初擢监察御史。子邓夷惠集其前后奏疏为《梦虹奏议》。
见“提调”①。又,明朝镇戍军中设,为下级军官。负责分守一堡。其地位在守备、备御之下。
宋朝观察支使与节度掌书记合称。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属山西行都司。治所在今河北怀安县东左卫镇。建文四年(1402)徙治蔚州(今蔚县),永乐元年(1403)又徙治通州(今北京市通县),后徙治今左卫镇,属万全都司。清康熙三十二
【介绍】:唐代诗人。京兆(治今陕西西安)人。生卒年不详。懿宗、僖宗时在世。中和中,曾作杂言数篇,讥刺朝廷官员“只爱轻与肥,不忧贫与贱”、“著牙卖朱紫,断钱赊举选”。昭宗还京后,相府派人捕之,乃易姓逃往
参见:张堪折辕
【介绍】:曾仕五代后周为起居郎,余不详。《全唐诗》存诗1首。
外商企业。清光绪十四年(1888)由日、英、美、德四国商人合资创办。资本七万五千两。次年开工,有轧花机三十二部。二十八年停业。
书名。明末清初孙兰著。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成书。三卷。是一本论述地理学的著作,书中提出了地理学应探讨天地山川形成原因、社会变化沿革原因的思想,并提出了在流水地形演变中的“变盈流谦”理论。该书经嘉
1615—1674明末清初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孝升,号芝麓。明崇祯进士。及第前后留连秦淮,饮酒醉歌,纳名妓顾眉为妾,以诗文著名。崇祯十七年(1644),京师陷,降李自成,为直指使,巡视北城。旋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