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双行
义(伦理道德)、利(物欲或功利)并行不悖之谓。墨家认为:“义,利也”(《墨子·经上》),主张利物、利民即是行义。荀子主张:“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以伦理与物欲为人所固有的属性。南宋陈亮提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陈亮集》卷十一),进而以是否有事功,作为衡量义与不义的标准,明清之际的颜元、王夫之等都力主此说。
义(伦理道德)、利(物欲或功利)并行不悖之谓。墨家认为:“义,利也”(《墨子·经上》),主张利物、利民即是行义。荀子主张:“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以伦理与物欲为人所固有的属性。南宋陈亮提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陈亮集》卷十一),进而以是否有事功,作为衡量义与不义的标准,明清之际的颜元、王夫之等都力主此说。
金献祖绥可子,金昭祖石鲁同母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杂任职名。唐置于诸津,每津各三十人,掌守护桥梁之事。
《尚书.虞书.尧典》:“流共工于幽州。”《史记.五帝本纪》:“共工果淫辟……于是舜归而言之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相传舜辅尧政后,把“四凶”之一的共工流放到幽州。后多用以比喻惩办坏人或贬谪罪
元代藏族对钦差之称谓。元制,钦差大臣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办事,例须佩带牌符为凭证,已知有二种,一为钝角银质长牌,正、反面镶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上天眷命,以神圣皇帝名义,若不从命则治罪至死”。一为虎头铁
【介绍】:唐人。为户部员外郎。时户部与吏部邻,吏部移檄户部,令墙宇悉树棘,以防令史交通。太乙报牒曰:“眷彼吏部,铨总之司,当须简要清通,何必设篱种棘。”省中赞其俊拔。
【介绍】:见顾况。
【介绍】:明常州府武进人,字朝文。弘治三年进士。官刑部主事。历广东按察司佥事,升云南副使,卒于官。有《明名臣琬琰录》。
【介绍】:明浙江嘉善人。景泰中,年十七,兄当从戍,慨然请代,父兄不许,有司亦以为难,曰:“家贫役重,兄去无以养亲。”终于代兄远行。
同“不分牛”。宋叶梦得《水调歌头.濠州观鱼台作》词:“两淮不辨牛马,轻浪舞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