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
趾一作阯,或作址。初泛指五岭以南地区,后专指越南中部、北部;一说初指长江下游一带。《墨子·节用篇》、《韩非子·十过篇》、《尚书大传》都说帝尧之地,南至交趾(阯)。因地在南方,故又名“南交”。《书·尧典》:“申命羲叔,宅南交。”西汉平南越后置交趾刺史部于岭南,又在越南北部置交趾郡。五代越南独立后,宋又曾封其王为交趾郡王。明曾置交趾布政司,故直至二十世纪中交趾仍为越南之别称。
趾一作阯,或作址。初泛指五岭以南地区,后专指越南中部、北部;一说初指长江下游一带。《墨子·节用篇》、《韩非子·十过篇》、《尚书大传》都说帝尧之地,南至交趾(阯)。因地在南方,故又名“南交”。《书·尧典》:“申命羲叔,宅南交。”西汉平南越后置交趾刺史部于岭南,又在越南北部置交趾郡。五代越南独立后,宋又曾封其王为交趾郡王。明曾置交趾布政司,故直至二十世纪中交趾仍为越南之别称。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哈剌鲁”。
明万历中置,在今山西岢岚县东北三井镇。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从四品。
同“目牛无全”。前蜀贯休《题淮南惠照寺律师院》诗:“学徒梧有凤,律藏目无牛。”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介绍】:唐人。武宗会昌中以解头应进士举,未第。后官至水部员外郎,弃官东归,卒于宣州。能诗工赋,赵嘏称“贾嵩词赋相如手”。有《贾嵩赋》。
同“先我著鞭”。宋敖陶孙《改周晋仙赠丁相士之什》诗:“腰钱跨鹤谁不愿,只要圯下先我鞭。”
勋官号。北周置。隋初为从四品散实官,大业三年(607)罢。唐初杂用隋制,咸亨五年(674)以其比上骑都尉。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长官。宋代沿置,一员,掌禁军马军诸指挥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为三衙长官之一,地位颇重,俗称“马帅”。政和四年(1114)定其品序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