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益
即“益”。
即“益”。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钓车子”。
读音:Zhuānsūn【源】系自妫姓。春秋时陈公子颛孙仕鲁,子孙氏焉,见《风俗通》(1,7,17,60)。一说,陈公子颛孙仕晋,子孙氏焉(12,21)。必有一误,今姑录此备考。【望】汝阳(17,60,
清代人丁之一。明代在边疆一些州县设土军,以防御寇盗。清沿置。其课役繁重,既要与民一样交纳田赋,又要承担军役,还要完纳重于民丁的丁银。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免除云南太和、邓州等地土军丁银。
即今福建罗源县东北鉴江镇。清有千总驻此。
同“虱悬轮”。金元好问《愚轩为赵宜之赋》:“守宫缘壁夸覆射,悬虱如轮规命中。”
同“象寄译鞮”。《吕氏春秋.慎势》:“凡冠带之国,舟车之所通,不用象译狄鞮。”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置,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与最高法院、高等法院相对称。设院长一人,由推事兼任。推事在六人以上的,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管辖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
【介绍】:明浙江慈溪人,名并基,以字行。永乐十三年进士。授监察御史,台中奏疏及诸道谳狱当否皆出其裁择。官至四川按察使,所至有廉名。
【介绍】:元徽州婺源人,字以质。顺帝至正间,尝从汪同起乡兵保乡里。有《云坡樵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