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中
北宋常州宜兴(今属江苏)人,字行老。熙宁六年(1073)进士第一,授大理评事,充国子监修撰、经义局检讨。次年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奏以中等随行。元丰初,官太常寺丞,坐受太学生贿赂,追官勒停。元祐间历秘书省正字、秘阁校理,迁著作佐郎。绍圣中,出使辽国。后以谏行新法忤旨,出知湖州,徙杭州,致仕。
北宋常州宜兴(今属江苏)人,字行老。熙宁六年(1073)进士第一,授大理评事,充国子监修撰、经义局检讨。次年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奏以中等随行。元丰初,官太常寺丞,坐受太学生贿赂,追官勒停。元祐间历秘书省正字、秘阁校理,迁著作佐郎。绍圣中,出使辽国。后以谏行新法忤旨,出知湖州,徙杭州,致仕。
同“厝火积薪”。明沈钦圻《咏史》诗:“但识凭江险,而忘厝火危。”清吴伟业《焦桐》诗:“汉家忘厝火,绝调过江来。”【词语厝火】 汉语词典:厝火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今四川蒲江县北临溪河。《方舆纪要》 卷71蒲江县: 铁溪河在 “县北二十里。其上流为百丈河,自雅州名山县流入界,合蒲水,又东北注于邛水,故邛水亦兼铁溪河之名。《唐志》: 临溪县有铁官,盖溪旁山中旧产铁
汉唐取士有甲乙等科,《汉书.儒林传》谓平帝时岁课博士弟子,分甲、乙、丙、丁四科,中者分别授官。唐制,进士有甲乙科,以所试时务策与帖经多少为别,而实际上仅有乙科。后世因称科举为科甲。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为
光山(今属河南)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御史。十二年巡按山东,镇守中官黎鉴假进贡苛敛民财。相颁发檄文到郡县令毋交纳,鉴怒,诬告于朝,被贬为高邮判官。不久卒。嘉靖初,赠光禄少卿。
1109—1180南宋开封(今属河南)人,字纯甫,号海野老农。以父任补官。绍兴三十年(1160)为建王(即孝宗)内知客。孝宗受禅,任权知閤门事兼干办皇城司,与知閤门事龙大渊朋比为奸,恃宠干政,广收贿赂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降级指降低公务员的级别(包括降等)。凡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在六等者,得降级、降等使用。抗日战争时期又规定,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六十分者,降一级;平时考绩有大过
【介绍】:战国时卫人。卫嗣君幸臣。不肖。群臣以为君轻国而重幸臣。寻嗣君死,群臣以君命逐之。
南宋汝阴(今安徽阜阳)人,字道洁,世称德君子。隐士。初从二程学。闻蜀有薛翁者,以卖香自给,遂往求教,得其所学,“自六经百氏,下至博弈、小数、方术、兵书,无所不通。……于《易》、《礼》说尤邃”(《浪语集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贾粲) 自崇训丞为长兼中给事中、中尝药典御,转长兼中常侍。”由宦官充任,负责皇帝,皇后的医药事务。北齐改称“中尚药典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