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祚
清汉军正红旗人,字伯成,号留村。顺治七年(1650),以贡生授萍乡知县。康熙十五年(1676)任福建按察使。十七年擢福建巡抚,率部屡挫郑经部将刘国轩,并与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宁海将军拉哈达共复金、厦。二十一年,擢两广总督。悉罢尚之信苛政,疏请扩展海界,使民复业,见采纳。后以鼓铸浮冒降副都统,调镇大同右卫。著有《宋元诗声律选》等。
清汉军正红旗人,字伯成,号留村。顺治七年(1650),以贡生授萍乡知县。康熙十五年(1676)任福建按察使。十七年擢福建巡抚,率部屡挫郑经部将刘国轩,并与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宁海将军拉哈达共复金、厦。二十一年,擢两广总督。悉罢尚之信苛政,疏请扩展海界,使民复业,见采纳。后以鼓铸浮冒降副都统,调镇大同右卫。著有《宋元诗声律选》等。
源见“五鼓之歌”。形容地方官政绩卓著,受民爱戴。宋曾巩《和赵宫保别杭州》:“紞鼓留公岂是催?湖山得意且徘徊。”【典源】《晋书·邓攸传》:“攸在郡刑政清明,百姓欢悦,为中兴良守。后称疾去职,郡常有送迎钱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寺人,员额五人,在王的正内,为宫中近侍之官,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北周依《周礼》置巷伯中士,正二命;巷伯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读音:Mǎtǎěr【综】 清镶白旗蒙古护军金格之继妻为马塔尔氏(260)。
见“八议”。
明正统元年 (1436) 置,在今湖北宜城市南。清以后废。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事。《吴光墓志》: “大魏熙平元年(516),岁在丙申,七月丙寅朔,十六日辛巳,皇内司终于天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
见〔晋代衣冠成古丘〕。
约796—835唐范阳(今北京西南)人,自号玉川子。家贫苦读,无意仕进,隐少室山。后居洛阳,韩愈为河南令,爱其诗,厚礼之。甘露之变时,留宿宰相王涯家,与王同时遇害。诗作多不满现实,对民生疾苦深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