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
娲又作蜗、娃。又称女娲氏、灵娲、娲、女希、女皇氏、女帝等。相传为风姓,上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大火不灭,大水不息,猛兽鸷鸟为害。她乃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见于《淮南子·览冥》。或说为伏牺之妹(《路史·后纪》卷二注引《风俗通义》),曾创制笙簧(《世本·作篇》)。
明萧云从《离骚图》中之女娲
娲又作蜗、娃。又称女娲氏、灵娲、娲、女希、女皇氏、女帝等。相传为风姓,上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大火不灭,大水不息,猛兽鸷鸟为害。她乃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见于《淮南子·览冥》。或说为伏牺之妹(《路史·后纪》卷二注引《风俗通义》),曾创制笙簧(《世本·作篇》)。
明萧云从《离骚图》中之女娲
在今湖南澧县东南。《宋史·地理志》 澧州: “建炎四年,寓治陶家市山砦,随复旧。”疑即澧县东南之竹城。
【介绍】:明末清初顺天宛平人,字中徽,号玉吾。明万历四十四年进士,累官工部侍郎。甲申年先降大顺,继又降清,授原官,历任兵、刑、户部尚书。顺治十年,以在刑部时受贿革职,寻死。有《燕香斋文集》。
【生卒】:1764—1810【介绍】:清江苏吴县人,字寿阶,号又恺。监生。家世本望族,聚书万卷,嗜风雅,好友朋,与钱大昕、王鸣盛等相切磋,尤精小学。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拟武毅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忠勇将军等号。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人。撰有《诸姓世家》。
【介绍】:郡望赵郡(今河北赵县)。苏州刺史李应之子。大和元年(827)官福建团练判官。后卜居洛阳。官至郎中。余不详。《全唐诗补编·续拾》收诗2句。
或作水母目虾。一种海洋生物共生现象。水母无目,不知避人,而所寄居之虾见人则惊,水母因亦没入水中。此名初载东汉《越绝书》:“水母虾目,南中人好食之。”唐代对此共生现象有记载。刘恂《岭表录异》卷下:“水母
见“补天浴日”。【词语浴日补天】 成语:浴日补天汉语词典:浴日补天
《汉书.西南夷传》:“蹻至滇池,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欲归报,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乃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秦时尝破,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唐.颜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