帑盐
清官买官销之余盐。雍正时因松江、台州、温州三府盐场产旺,余盐多私漏。乃发帑银八万,交场员收买或委官管理收发。将所收帑盐,尽销本处渔户、蜇户。亦准引商、帑商运往他处销售,各照科则纳课外,输经费银一、二、三钱不等。卖出银价,除缴还帑本外,所获盈余,奏报充饷。
清官买官销之余盐。雍正时因松江、台州、温州三府盐场产旺,余盐多私漏。乃发帑银八万,交场员收买或委官管理收发。将所收帑盐,尽销本处渔户、蜇户。亦准引商、帑商运往他处销售,各照科则纳课外,输经费银一、二、三钱不等。卖出银价,除缴还帑本外,所获盈余,奏报充饷。
即今广西贺县东北里松镇。清置巡司于此。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东北。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移会宁巡检司治此。
即今山西沁源县东北侯壁村。《清一统志·沁州》: 侯壁寨 “在沁源县东北四十里”。
即今红河流经云南建水、石屏两县境的一段。《明一统志》 卷86临安府: 礼社江 “在府城西。流经城南入纳楼茶甸界,为禄丰江”。
【生卒】:1558—1610【介绍】:明湖广咸宁人,字安甫,号观一。万历十七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累官通政司参议,时中官请乞讼词,日以百数,动至破人产。邦柱痛抑之。中官为气沮。旋乞差归里,未几卒。有《南
殷商遗民。周灭商后,周公辅佐成王,分封建国,分给康叔“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左传·定公四年》),使这七族遗民成为卫国臣民。
《诗经.小雅.鹤鸣》:“它山之石,可以攻(注:琢磨)玉。”郑玄笺:“他山喻异国。”以上所引为《鹤鸣》诗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末二句,意为:那山上的石头,可以作错刀;那山上的石头,可以琢磨美玉。后用为虚心待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故:事故,指丧亡或其他灾祸。玉:玉制品。古人因其晶莹温润,象征人的美德,常用以制作礼器或饰物。 古代礼俗,君子如不遭逢不幸事故,总要随身系带玉佩。语出《礼记.玉藻》:“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
①亦名赤焰山。在今安徽含山县东北十三里。《寰宇记》卷124和州含山县:“郦道元注《水经》云:滁水东经大岘山,西北流径大岘亭,即此山也。”《宋书·鲁爽传》:孝建元年(454),鲁爽反,“遣左将军薛安都步
【介绍】:宋滨州渤海人,字周父。博学,善文辞。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进士第一。累官左拾遗、直史馆,数上书论时政利弊。因献《河平颂》,忤太宗意,贬殿中丞、商州团练副使。又上《平燕议》,主张齐心平敌,恢拓旧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