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
即“庄子①”。
即“庄子①”。
【生卒】:1631—1684【介绍】:清江南吴江人,字汉槎。吴兆宽弟。少有才名,与华亭彭师度、宜兴陈维崧有“江左三凤凰”之号。顺治十四年科场案,无辜遭累,遣戍宁古塔,居二十三年。友人顾贞观求明珠子纳兰
春秋时鲁人,婚后五日离家,任官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旁有妇采桑,秋胡悦之,出金诱戏之,妇正色相拒。及至家,母呼其妇出,乃先遇采桑者。妇斥秋胡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污行不义,愤走投河而死。事见汉刘向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原指事物内部对立之两方。《论语·为政》:“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宋翔凤《论语发微》:“两即异,异端即两端。”东汉始将异端与邪说等同,以异己者为异端。《后汉书·范升传》:“时尚书令韩歆上疏,欲为《费氏易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不剌合臣、不卢合臣、忽勒合真。蒙古语意为“捕貂鼠为业,以其地盛产貂鼠,居民以猎取貂鼠者”,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蛮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1794—1874清代伊斯兰学者。字复初。云南太和(大理)人。回族。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第二十一世孙。祖上世习伊斯兰教经典,幼年随父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后赴陕西随著名经师周大阿訇攻读伊斯兰教经
【生卒】:?——1777姓钮枯禄。协办大学士阿里衮之子。自三等侍卫袭封一等公。官至领侍卫内大臣兼署兵部尚书和镶蓝旗蒙古都统,户部尚书。军机大臣。乾隆三十六年(1771),从温福军征讨金川,先后任参赞大
西汉置。治今山西离石市西北。属西河郡。东汉末废。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掌盐政等事。参看“盐务署”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为盐政司。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