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
即“后稷”。
即“后稷”。
官名。三国魏置。晋、南朝宋为八品,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八品上阶。北周二命。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九品。大业三年(607)罢。
在今浙江桐乡市西南四十二里何城庙村。《方舆纪要》卷91崇德县:何城(与晏、萱、管等城)“相传皆春秋时吴所筑以御越者”。
同“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参见该条。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发运使”。
【生卒】:?——1877回族。居哈密。一等札萨克额贝都拉之曾孙,贝子额敏之孙,贝勒加郡王衔玉素卜之子。道光十二年封郡王,同治中,以助开渠道功加亲王衔,署理哈密帮办大臣。南、北路回民起事,率部抗御。同治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辖有5驿站、13卡伦、察哈尔营、旧土尔扈特、哈萨克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5000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
秦汉县府小吏,相对长吏而言,地位低微,一般为秩百石以下,如斗食、佐史之属。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战国楚邑。后属魏。即今河南鲁山县。《史记·楚世家》: 楚肃王十年 (前371),“魏取我鲁阳”。即此。西汉置鲁阳县。古邑名。春秋楚邑。战国时属魏。即今河南省鲁山县。《史记·楚世家》:肃王十年(前371
蒙古国公主。又译秃马伦。孛儿只斤氏。太祖※成吉思汗女。嫁弘吉刺部按陈之子赤窟(又作赤古)。太宗八年(1236),赐濮州(治今山东鄄城北旧城)五户丝户3万。追谥郓国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