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
也称弓兵。宋地方治安军之一。原为县役,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维持治安秩序,但也常有以捕盗为名,执缚百姓,以取厚赂的。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或长达七年以上。宋神宗时,对弓手改差法为雇法。南宋时,弓手遂成为隶属县尉司的地方治安军。金沿置。
也称弓兵。宋地方治安军之一。原为县役,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维持治安秩序,但也常有以捕盗为名,执缚百姓,以取厚赂的。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或长达七年以上。宋神宗时,对弓手改差法为雇法。南宋时,弓手遂成为隶属县尉司的地方治安军。金沿置。
【生卒】:?—1010【介绍】:宋道士。自言百岁,善服气,不惮寒暑,往往不食;或纵酒,游市尘间,能啖肉至数斤。始居嵩山紫虚观,后徙济源奉仙观。真宗景德二年召赴阙,赐号宗玄大师。未几,求还旧居。
即武勤县。治所即今广西扶绥县。《旧唐书·地理志》 作武勒县。
见“宰相府”(1949页)。
读音:zǐ fú【源】 系自姬姓,春秋时鲁桓公之子公子庆父之曾孙仲孙蔑,其子为仲孙佗,谥懿伯,字子服,其后以为氏(7,9,12,17)。【望】 鲁郡(17,418)。【变】 作〔丁服〕(63),误。【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洗耳翁”。宋陆游《秋晚杂兴》诗:“洗耳高人耻见尧,看渠应不受弓招。”
即“亦奚不薛”。
?—1327元武宗皇后。蒙古弘吉剌氏。脱怜子进不剌之女。武宗至大三年(1310),册为皇后。仁宗皇庆二年(1313),立长秋寺,掌宫政。卒,追谥宣慈惠圣皇后。
【介绍】:见魏丕。
即“脱儿火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