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食盐钞
明代赋税之一种。政府发给官民人户定额食盐后,计口征钞。始于洪武三年(1370),令民输粟河南开封等处,以佐军食,官给盐偿其值。十五岁以上月给一斤,十岁以上月给半斤。水乐二年(1404),令十五岁以上月支盐一斤,纳钞一贯,十岁以上半之。弘治元年(1488)改钞纳银,仍名钞。后不给盐,而征钞如故。
明代赋税之一种。政府发给官民人户定额食盐后,计口征钞。始于洪武三年(1370),令民输粟河南开封等处,以佐军食,官给盐偿其值。十五岁以上月给一斤,十岁以上月给半斤。水乐二年(1404),令十五岁以上月支盐一斤,纳钞一贯,十岁以上半之。弘治元年(1488)改钞纳银,仍名钞。后不给盐,而征钞如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诸抹”(1951页)。
一卷。不著编辑者姓名。书中所采录宋代儒学家论读书方法共十二家,而以朱熹的论述为多。其读书方法为,始以熟经,继以玩味,终以身体力行。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莆田训导江震鲤序而重刻,亦不言由谁所编辑。
五卷。明刘节(生卒不详)撰。刘节,字介夫,号梅国,大庚(今江西省大余县)人,明宠治十八年(1505)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春秋列传》取《春秋》内外传所记载的列国诸臣202人,按类别,分别为之作传,从“
十二卷。明林希元(生卒年不详)撰。希元字茂贞,号次崖,同安(今福建同安)人,官至两京大理寺丞,立朝有风节。是书解经以朱熹《周易本义》为主,兼引蔡清之《周易蒙引》,微有异同。其言存疑者,洪朝选序谓其“存
【介绍】:生平无考。《全唐诗》存诗9首。
唐赵郡(治今河北赵县)人,字少温,一作仲温。好古,善属文。乾元时,为缙云令,宝应 元 年(762),迁当涂令。后为集贤学士,官至将作少监。始学《峄山碑》,后见《吴季札墓志》,精探小学,得其渊源。以篆书
【介绍】:五代时人。仕北汉。刘钧天会中,累官右谏议大夫。工文,尤长碑记。所撰《定王继颙神道碑》文,颇为朝士称赏。
①官署名。石勒为十六国汉安东大将军时置。将被其俘获的衣冠士族集在一起,号君子营。②军营名。东晋置。《晋书》卷七○《刘超传》: “(刘超)迁射声校尉,时军校无兵,义兴人多义随超,因统其众以宿卫,号为君子
武官名。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制一人,掌统领舰队,以副都统充任,加正都统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