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则例
书名。清代户部行政法典。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敏中等奉敕始纂,至咸丰元年(1851)共修订十三次。分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人参采挖与交易)、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和通例十六类。记载清代有关户口与各项税收、开支管理方面的上谕及具体规定。有官刻本。同治年间又续修成书一百卷(见“钦定户部则例”)。
书名。清代户部行政法典。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敏中等奉敕始纂,至咸丰元年(1851)共修订十三次。分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人参采挖与交易)、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和通例十六类。记载清代有关户口与各项税收、开支管理方面的上谕及具体规定。有官刻本。同治年间又续修成书一百卷(见“钦定户部则例”)。
参见“上计掾”。官名,汉置。汉初每年终郡国要向朝廷汇报本郡本国的人口、钱粮、赋税、垦田、盗贼等情况,这汇报情况的本子叫“计簿”,送计簿的官吏称“上计吏”,主汇报者称“主计吏”。起初由国王郡守亲送计簿到
隋开皇三年(583)置于洛州(今河南洛阳东北),设仓监管理之。为黄河沿岸四大粮仓之一。唐咸亨元年(670)复置,隶司农寺。开元十年(722)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文选.张协〈七命〉》:“乃有荆南乌程,豫北竹叶。”李善注:“盛弘之《荆州记》曰:渌水出豫章 康乐县(今江西省 万载县),其间乌程乡,有酒官取水为酒,酒极甘美。”一说乌程乡在今浙江省 湖州市,详《太平
【介绍】:清河南杞县人,字旭初。善画水墨花草,洒落自适。兼长山水,偶画观音像,亦雅秀。性孤高狷癖,善饮,醉后落笔不肯休。卒年八十余。
又名龙湖、龙马湖。即今四川雷波县东北之马湖。蜀汉之马湖县及马湖江,以此名。《方舆纪要》卷73马湖府屏山县:马湖在“府西百七十里。湖在山顶,长二十里,广七里余,中有土山,可居四百余人,亦谓之龙湖。《志》
读音:Qūjí【综】 周书史记解,有曲集氏,自伐其智,贤良伏匿,榆州伐之而亡,子孙必以国为氏,见张澍《姓氏五书注》(1)。
【生卒】:1624—?【介绍】:清江西瑞金人,字维明。杨长世从子。诸生。有《汲亭诗文钞》。
五代汉乾祐元年 (948) 改临湍县置,属邓州。治所在今河南邓州市西北六十六里南古县村。北宋建隆初废。古县名。五代汉改临湍县置,治今河南省邓州市西北。属新野郡。北宋建隆初废入穰县。
《后汉书.霍谓传》:“谓闻《春秋》议,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李贤注:“晋史书赵盾弑其君。赵盾曰:‘天乎无辜!吾不弑君。’太史曰:‘尔为仁为义,人弑尔君而不讨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