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钱
唐时官府放债收利的一项办法。初沿袭隋制,各级官署的办公费不发全数,只发一定数额的*公廨本钱,由各官署分发给有关的令史、府史(即“捉钱令史”)和一些民户(即“捉钱户”),让他们放债或经商,赚取利润,然后每人定时交纳大大超过所发本钱的钱财。官署往往私自扩大捉钱规模,捉钱人可得到相应官署的庇护,捉钱户可免徭役,商人可乘机营私,有时一官署捉钱人竟达数百。
唐时官府放债收利的一项办法。初沿袭隋制,各级官署的办公费不发全数,只发一定数额的*公廨本钱,由各官署分发给有关的令史、府史(即“捉钱令史”)和一些民户(即“捉钱户”),让他们放债或经商,赚取利润,然后每人定时交纳大大超过所发本钱的钱财。官署往往私自扩大捉钱规模,捉钱人可得到相应官署的庇护,捉钱户可免徭役,商人可乘机营私,有时一官署捉钱人竟达数百。
常用以指斥寡廉鲜耻之徒。语出宋.欧阳修《与高司谏书》:“昨日安道贬官,师鲁待罪,足下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是足下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尔。”宋.李立仪《闲居赋》:“蒙不洁而反以衒鬻,蹈荆棘
见“析骸以爨”。《淮南子·人间训》:“楚攻宋,围其城,当此之时,易子而食,~。”
在今河北霸州市。唐置。五代晋初地入契丹。周显德六年(959)世宗北伐,收复其地,“以益津关为霸州”。与瓦桥、淤口合称三关。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见宋徽宗。
官名。北魏置。掌管军士屯田事务。《魏书·范绍传》:“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八座奏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加步兵校尉。绍勤于劝课,频岁大获。”唐延载元年(694)以娄师
即今湖北钟祥市西北五十里朱堡乡。民国《湖北通志》卷33《乡镇》:“朱家埠,在(钟祥县)城北六十七里。”
即“录尚书事”。
读音:Xīnsūn【源】 见《姓苑》(7,9,60)。或为新氏之孙以新孙为氏,如经孙氏、牟孙氏、利孙氏之类(60,62)。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初见于《姓苑》。其注云: “为新氏之孙
①唐广德后置,以防御吐蕃。在今陕西千阳县西北三十五里千河西岸安化。②北宋置,属福津县。即今甘肃武都东北安化镇。③即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北明伦镇。明属思恩县,于此置安化镇巡司。④在今宁夏泾源县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