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屯起科
清代为解决八旗生计问题试行井田制失败后的善后措施。雍正二年(1724)准以内务府部分余地,作为井田拨给八旗无业者耕种,每户给田一百二十五亩,其中十二亩五分为公田,十二亩五分为室庐场圃。公田之粮,尽收尽报。实行十年,未见成效。乾隆元年(1736),将其中有力耕种,安插得所者,改为屯户,照民田例缴纳屯粮。
清代为解决八旗生计问题试行井田制失败后的善后措施。雍正二年(1724)准以内务府部分余地,作为井田拨给八旗无业者耕种,每户给田一百二十五亩,其中十二亩五分为公田,十二亩五分为室庐场圃。公田之粮,尽收尽报。实行十年,未见成效。乾隆元年(1736),将其中有力耕种,安插得所者,改为屯户,照民田例缴纳屯粮。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
唐开元中置,属田州。治所在今广西田林县西北潞城瑶族乡。后废。古县名。唐开元时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乐里)。属田州。北宋废。
源见“支床龟”。谓受困不得志。清曾国藩《地用莫如龟》诗:“从短翻弃长,惜哉支床足!”
扰乱华夏,即扰乱中国。《书.舜典》:“蛮夷猾夏,寇贼奸宄。”宄( ㄍㄨㄟˇ guǐ 轨):坏人。
官名。西汉置,为杂号将军。三国魏、两晋定为四品。十六国前秦亦置。南朝宋时与建威、振威、扬威广威将军并称五威将军,四品。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四品。
即“普尔”。
官名。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直省设局者十六处,除宝苏局、宝浙局设官二人外,其余皆设一人管理,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四川荣昌县东北路孔镇。清光绪《荣昌县志》 卷2: 路孔河 “距城三十里。出场口交大足界”。
字宁夏,显甫弟。力量过人,知兵法。初为羽林郎,积军功封栾城子。为定州骠骑长史,辅国将军、中山太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