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文馆
官署名。即唐代弘文馆,神龙元年(705)因讳改,二年改修文馆,景云中又改昭文馆,开元七年(719)复名弘文馆,隶门下省。宋代为崇文院三馆之一,掌藏经、史、子、集四部图籍及修写校雠等事,置大学士,以宰相兼,别置直馆、判官,元丰改制,并归秘书省。辽代置,有直学士等员。
官署名。即唐代弘文馆,神龙元年(705)因讳改,二年改修文馆,景云中又改昭文馆,开元七年(719)复名弘文馆,隶门下省。宋代为崇文院三馆之一,掌藏经、史、子、集四部图籍及修写校雠等事,置大学士,以宰相兼,别置直馆、判官,元丰改制,并归秘书省。辽代置,有直学士等员。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隋天水西人。赵芬子。洞达世事,炀帝大业中为历阳郡丞。聚敛民财贡于帝,超拜江都郡丞,兼领江都宫使。其妻崔儦女,有礼度。元楷敬爱之,虽在宴私,不妄言笑。后妻为盗所掠,以烈死。元楷得杀妻者,乃支解
地名。在唐长安城南二十里樊川。其地有林石花亭,风景秀丽,号为胜地。因韦后家及诸韦居此,故名。韦曲与其东十里的杜曲,并称韦杜。因二家为历代显宦,故唐人语云:“城南韦杜,去天尺五。”
四种,十四卷。清李超琼撰。李超琼字惕夫,合江(今属四川省)人,生卒年不详。幼年读书成都,二十九岁从军辽左,随陈海珊观察,行巡辽阳、海城,入凤凰城。在辽八年,辅佐陈海珊办理边务。后官江苏等县知县。四种为
同“三窃蟠桃”。元张可久《折桂令.春情》曲:“嬴女伴一场斗草,指仙翁三度偷桃。”嬴,通“赢”,胜。
1915年析绥化县置,属黑龙江省绥兰道。治所在今黑龙江省绥棱县东南上集镇。1917年改为绥楞县。1915年置,治上集厂(今黑龙江绥棱县上集镇)。1917年升县。
官名。北周置,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僚属。见《周书·杜叔毗传》。官名。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掌奏乐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郭荣传》:“高祖总百揆,即拜相府乐曹参军。”北周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乐曹参军,任
官名。明代镇戍军官任职名目。无品级,无定员。有备御领班、领班备御都司等。
官名。明清督运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代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挽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代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书名。清俞震纂辑。十卷。俞氏对江瓘《名医类案》颇推崇,故取之,选辑历代名医医案,上至仓公,下至叶桂,凡十余家,并间收诸史传、说部、杂著中医案有关著述而成此书。刊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以证析分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