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侍郎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一作辟耳山(《国语·齐语》)。在今山西平陆县西北。《史记·齐太公世家》:齐桓公曰:寡人“束马悬车,登太行,至卑耳山而返”。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收买官中所用诸物。其佐官副使一员,正九品。都监四员,从九品,掌支应等事。见《金史百·官三》。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hè yú曲沃桓叔之后。(见《潜夫论》)
南朝梁置,治所在今河南桐柏县境。北周废。
官署名。北宋大中祥符七年(1014)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掌诸王出纳事务。景祐三年(1036)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只称管勾北宅所,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
官名。宋初置,见“礼部”。
清代税收之一。系钞关及地方官府对商运木料和民用柴薪所征之税。主要在古北口、潘桃口、杀虎口、归化城、大青山、多伦诺尔、山西交城、四川重庆及盛京等地征收。顺治十年(1653)定木税率十分取二,十八年“定各
唐于殿中省尚舍局等置,掌供御及杂张设之事,为色役名目之一。宋殿中省尚舍局于崇宁二年(1103)置,靖康元年(1126)随局罢。
在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北。明隆庆元年(1567)三卫董忽力勾土蛮入侵,由边墙而出,至此迷道,坠死者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