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费银米
清代随漕征收之一种赋税。为州县修仓及运军募雇担夫、剥船之用的一种额外浮收。乾隆四年(1739)定江西漕粮每石加征一斗,五升给军,五升留给州县。江苏南部漕粮每石收银六分,折钱五十二文(后因钱价增长,折四十六文),分为给军和留州县。八年,定漕费银米为各省收漕州县普遍例行加征之漕耗银米。参见“漕耗银米”。
清代随漕征收之一种赋税。为州县修仓及运军募雇担夫、剥船之用的一种额外浮收。乾隆四年(1739)定江西漕粮每石加征一斗,五升给军,五升留给州县。江苏南部漕粮每石收银六分,折钱五十二文(后因钱价增长,折四十六文),分为给军和留州县。八年,定漕费银米为各省收漕州县普遍例行加征之漕耗银米。参见“漕耗银米”。
①一卷。清杨赓元撰。赓元字良孚,江苏吴县人,光绪甲午(1894年)副榜。是编记其读《尔雅》所得。其中订正郭注之误,皆确有依据,非穿凿附会者比,且谓《说文》、《尔雅》异同可以互证,认为不当据《说文》以改
【介绍】:李贺作。诗紧承《昌谷读书示巴童》而作,借巴童之口说明了李贺创作之苦辛,说明了李贺诗在社会上已产生了巨大影响。显示出小巴童是他的真正知音。诗当作于辞官乡居时的元和八年(813)秋天。
读音:Tóngqǐ清代满族姓氏。世居佛阿拉地方,乃满八旗姓氏之一。《清通志·氏族略》收载。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Jiāmùhū【源】清满洲八旗姓。世居辉发(23,63,180,260)。【变】亦作〔嘉穆湖〕(180)、〔嘉穆瑚〕(260)。清代满族姓氏。世居辉发地方,乃满八旗姓氏之一。《清通志·氏族略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即“清朝通典”(2112页)。
【生卒】:?—466【介绍】:南朝宋人。宋文帝元嘉中为中书舍人、南台御史。孝武帝时甚见信用。前废帝时迁越骑校尉。与路休之等依附晋安王刘子勋为逆,兵败,被诛。
即张纲。张纲字文纪。杜甫《新定途中》:“无端偶效张文纪,下杜乡园别五秋。”参见“张纲”。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