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好礼
唐贝州宗城(今河北威县东)人。举明经。任上蔡令,以治绩擢监察御史。开元三年(715),为邠王府长史兼司马,知滑州事。曾谏止邠王出猎伤禾稼。升豫州刺史,为政勤奋,清廉无私,而好苛察。为人博学正直,不附权势,居室服用简陋。坐事左迁温州别驾卒。
唐贝州宗城(今河北威县东)人。举明经。任上蔡令,以治绩擢监察御史。开元三年(715),为邠王府长史兼司马,知滑州事。曾谏止邠王出猎伤禾稼。升豫州刺史,为政勤奋,清廉无私,而好苛察。为人博学正直,不附权势,居室服用简陋。坐事左迁温州别驾卒。
即今河南息县东南四十六里临河乡。清郑元善 《宦豫纪事》: “ 《擒徐升记》 云,是时,徐升纠集匪徒二千人聚扰临河店。”
即今四川天全县。险固可守,为茶马市贸易、通吐蕃要道所经。元至元初于此设宣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改置天全六番招讨司治。清雍正八年(1730)改置天全州治。
八卷。清高之騱(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高之騱,字仲治,山东淄川人,生卒年均不详。为侍郎高珩之子。擅长于诗,诗学唐末香奁体和北宋西昆体,词藻华艳,姿致有余。敖陶孙认为秦观词“如时女步春,终伤婉弱。”
拟:也作“儗”,比拟。伦:同类。 比拟一个人必须是那个人的同一类型。语出《礼记.曲礼下》:“傲(拟)人必于其伦。”郑玄注:“儗,犹比也。伦,犹类也。比大夫当于大夫,比士当于士。不以其类,则有所亵。”
?—311晋宗室。字元超。初为散骑侍郎、卫将军、侍中。元康元年(291)讨杨骏,迁散骑常侍、尚书右仆射,封东海王。转中书令,迁司空,领中书监。河间王颙、成都王颖合兵讨长沙王乂,遂于洛阳擒乂,囚于金墉城
年号。(1)唐昭宗年号(892—893)。凡二年。(2)辽兴宗年号(1031—1032)。凡二年。
①从户籍簿上除去名籍。《商君书·境内》:“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战国时的削籍,即将活人
西晋陈寿撰《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俄而表卒,琮闻曹公来征,遣使请降。先主在樊闻之,率其众南行,亮与徐庶并从,为曹公所追破,获庶母。庶辞先主而指其心曰:‘本欲与将军共图王霸之业者,以此方寸之地也。
在今陕西长安县西上塔坡村。《方舆纪要》卷53西安府: 塔陂 “在府南二十里韦曲之西。地有浮图,产稻极美,土人谓之塔陂米”。
字道周,云子,澄弟。孝文帝时历任光、兖两州刺史。贪暴好杀,澄与其绝往来。(19中/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