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禄
北魏俸禄制度。北魏官吏原无俸禄,贪赃者较多。冯太后临朝后,于孝文帝太和八年(484)始行班禄,规定每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百官之禄。禄行后,赃满一匹者处死。是年秋,冯太后遣使者巡行天下,纠守宰之不法,坐赃处死者达四十余人。
北魏俸禄制度。北魏官吏原无俸禄,贪赃者较多。冯太后临朝后,于孝文帝太和八年(484)始行班禄,规定每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百官之禄。禄行后,赃满一匹者处死。是年秋,冯太后遣使者巡行天下,纠守宰之不法,坐赃处死者达四十余人。
三国魏.曹冏《六代论》:“百足之虫,至死不僵,以扶之者众也。”百足,亦名马陆,马蚿,虫名。长约寸许,体如圆管,有很多环节和腿足,切断后仍能蠕动不倒。僵:仆,倒。言百足虫虽死仍有腿足支撑而不会倒下。后以
即“忽汗州”。
变文。作者佚名。敦煌遗书存十种写本:S2614,前题“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并图一卷并序”,P3107,卷背题“大目乾连变文一卷”,以及S3704,P2319、3485、4988,盈字76,丽字85,霜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种播种方法。用犁起土并顺着犁路点播覆盖。最早见于《齐民要术》:“种大、小麦,先㽟,逐犁䅖种者,佳,再倍省种子而科大。”
①八卷。清马光远修,刘梁嵩纂。马光远字月生,山东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进士,十年(1671)任何津县知县。按河津旧志,创修于明万历一年知县张汶乾,一修于崇祯四年知县郭景昌。《河津县志》康熙十一年
同“力士脱靴”。金元好问《即事呈邦瑞》诗:“开尊便觉贤人近,污足宁论力士羞。”
见“榕江县”(2420页)。
读音:xíng mò【综】 代北姓,后改为莫氏,见《魏书·官氏志》(7,60)。今本无此条(7)。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后改为莫氏,《姓氏考略》 收载。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三年(198),段煨以讨孝催功,拜此职。三国魏、蜀、吴沿置。为出镇南方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魏、晋以后,与安东、安西、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魏、晋、南朝